关于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1-09-28 09:15:45

 

——2021928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2021年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8月31日至9月1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亚利任组长,城环资工委及部分委员,相关委办局组成的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敦化市、龙井市、延吉市,就我州贯彻落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三个县(市)的宠物医院、犬只登记点、停车场、商业街、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公共广场等,听取工作汇报,重点检查两部条例的宣传和落实情况,并就两部条例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委托其他县(市)开展自查并上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部条例学习宣传情况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是我州首部综合性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于2020年12月18日公布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是一部规范我州养犬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于2021年3月1日公布实施。自两部条例公布实施以来,全州上下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理顺体制机制,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两部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城市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制保障。一是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将宣传贯彻两部条例纳入2021年全州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目标责任清单,予以重点推进落实。二是组织全州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培训98次。三是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微信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自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市民知法、懂法,确保两部条例深入民心,累计开展媒体宣传188余次。四是各县市相关部门组织街道、社区、校园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向临街商铺、便民市场、建筑工地等特定人群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不断增强条例社会知晓率的同时,强化守法意识,推进公众由“被动守法”向“自觉遵法”转变,提前化解执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为下一步执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宣传单2.9万余份。

(二)完善配套制度和协调机制。一是制定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的通知》,指导县(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配套管理办法,细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二是建立条例宣传贯彻信息报送机制,制定全州城市管理、养犬管理工作信息台账,定期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大力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制定印发政府性配套政策、方案等文件33件,构建了城市管理基本框架,为两部条例落地生根保驾护航。三是各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理顺了城市管理部门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各自权责、厘清职责边界,做到主动担责、履职尽责,初步形成了部门联动,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为两部条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四是将贯彻落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纳入2021年度州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予以推进,全面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二、两部条例的实施成效

(一)城市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一是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出入口周边环境整治等城市形象提升活动,实施了公厕改造、小街小巷改造、道路景观亮化绿化、广场游园、停车设施等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州各县(市)鲜花上路92处,新增道路绿化7条,新增停车泊位108处。二是深入开展系列城市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让城市变得更干净、更有序、更亮丽、更宜居、更有品位。全州各县(市)主次街道机械化清扫率达98.4%,新增绿地23.1公顷,种植树木13056棵。三是实施巩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城市管理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执法专项行动,早夜市燃气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四是规范治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和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制定下发了《延边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延边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项检查。五是对影响城市形象的违法建筑、占道经营、乱设广告、扬尘渣土、乱停车辆、餐饮油烟污染等行为依法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依据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共开展执法检查897次,对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110起,累计清理流动商贩16179余次,规范占道经营行为6176余次,规范占道停车1978台次,清理非法停车设施1677个,清理非法小广告64866张,规范建筑工地围挡718块,查处车辆带泥上路249台次,拆除临时性违章建筑758处16887平方米,整治清理露天烧烤368处,查处餐饮油烟污染753处,充分发挥了法规的后盾保障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

(二)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一是制定禁养犬名录。按照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州住建部门会同州农业农村部门、州公安部门向社会公布了《延边州禁养犬种目录(试行)》《大型犬只禁养标准(试行)》。二是指定犬只免疫点。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选取规模大、设备全、技术强的诊疗机构作为犬只狂犬病定点免疫点,为犬只注射疫苗,登记养犬人和犬只信息后领取《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截止8月18日,全州共设立犬只免疫点44个,其中,延吉18个,珲春6个,汪清3个,敦化9个,龙井3个,图们2个,和龙3个。全州累计发放《犬只狂犬病免疫证》18083册,免疫犬只16391只。三是全面落实养犬登记制度。各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均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立了养犬登记管理网站、微信公众号。市民线上办理养犬登记,办理流程安全、便捷、高效。延吉市采取“网络+邮寄”非接触方式,及大提高了办证效率。龙井市深入研究犬只管理新模式,为犬只在体内植入电子身份证(芯片),电子身份证载明监管人以及犬只接种疫苗的信息,推动犬只管理智能化、科学化。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办理养犬登记证12640个,发放智能犬只识别牌12637个。四是规范养犬服务行业管理。对全州宠物医院、宠物商店、宠物美容院等犬只服务机构,以及犬只交易市场进行逐一摸排,签订责任状,纳入规范管理。五是开展执法通过设立违法举报电话,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流浪犬、违规犬的收容留检等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开展养犬管理执法检查931次,查处违法违规养犬案件6起,收容处置流浪犬只24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两部条例公布实施以来,全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加强城市管理、养犬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诸多原因,在条例的贯彻落实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条例的宣传力度不够。尽管我州开展了宣传活动,但宣传手段单一,覆盖面不广,宣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社会的舆论氛围不够深入持久。部分市民法制意识、文明意识不高,对条例落实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不参与,甚至阻挠执法、破坏城市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部分养犬人对条例相关规定、禁养犬名录、免疫点设定情况、备案年检等内容未能及时掌握。

(二)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部门配合联动还不够密切。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配合,协调推进。条例要求部门联动,但实际工作中存在信息共享不足、工作衔接不够,仍存在多头管理、交叉执法等现象,没有形成多部门共同发力、联合共治。二是养犬登记率不高,养犬群体和犬只数量底数不清,无证养犬问题仍然存在。三是依法查处力度不够,遛狗不拴狗绳、携犬进入医院、影剧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等现象依然存在,犬只扰民、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四是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等基层组织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制定配套办法不够及时。一是条例对有些城市管理事项采取了较为原则性的规定,需要县(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办法或实施细则,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标准。二是随着城市管理工作力度的加大,城管队伍尤其是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给城市管理和养犬管理执法工作带来压力。三是《延边州禁养犬种目录(试行)》和《大型犬只禁养标准(试行)》在试行期间发现一些问题,分类有待细化、完善,特别是对中华田园犬被列入禁养犬种目录存在争议。 

(四)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两部条例不断深入贯彻落实,相关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虽然得到了各县(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但由于县(市)政府财政基础薄弱,在经费投入和管理队伍建设上存在经费不固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特别是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犬只留检场所的建设、缺乏执法装备等,导致执法过程中无法满足管理工作需要。

四、几点建议

针对本次执法检查的情况,执法检查组就两部条例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和深度。一是充分认识条例的宣传对贯彻落实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县(市)在做好整体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多种方法、多种媒介,持续扩大条例的社会知晓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拓宽渠道、创新形式,优化专门网站和新媒体的功能,通过不断充实内容,及时推送文明行为和违法处罚案例等信息,提高精准宣传实效,使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变为自觉自愿的行动,提高共建共享意识。三是各相关部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熟练掌握条例内涵,掌握条文规定,保证条例执行不走样。四是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依法文明养犬的宣传工作,通过强化对宠物医院、宠物用品店、宠物美容院的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大养犬业内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养犬管理、公众监督条例执行的浓厚氛围。

(二)加大城市管理、养犬管理执法力度。一是依法开展城市管理和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各县(市)城管部门应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影响城市形象的违法建设、乱设广告、占道经营、乱扔垃圾等行为依法进行综合整治,还要重点整治市民反映强烈的无证养犬、犬只扰民、遛犬不拴绳、携犬出户不及时清理犬粪、违规饲养禁养犬等违法养犬行为。坚持疏与堵结合,教育与处罚结合、专管与群管结合、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结合等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管控效果、巩固管理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深入推进智慧化城市管理模式。不断优化便民措施,完善线上线下结合的办证、年检模式;可以学习借鉴敦化市城管经验,积极发挥社区、业委会、犬业协会、物业公司的作用,建立养犬情况社区公示制度,并运用大数据,深入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我州犬只数量和分布,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注重发挥民间动物保护团体等社会组织的志愿服务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理。

(三)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一是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指示精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形成主动担责、履职尽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氛围。二是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定期通报、召开例会、联合执法、联动管理等,推动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实现城市管理、养犬管理工作的联动、联勤、联查、联管。三是建立动态化、常态化管控机制,将城市管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的绩效考核范围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详细考核标准,保证两部条例顺利高效实施。

(四)加大管理工作的保障力度。全州各县(市)行管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两部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管理、养犬管理的经费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条例规定事项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建设的投入,尽快完善市政功能。切实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尤其要加快推进犬只留检场所建设。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完善城市管理和养犬管理相关配套制度。根据城市管理、养犬管理条例施行情况,一是建议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条例实施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增强针对性、精准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致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力打造法治城管。二是应进一步调整完善禁养犬只目录。养犬人对禁养犬只种类多次质疑,特别是对中华田园犬被列入禁养犬种目录存有很大争议。建议州人民政府 对《延边州禁养犬种目录(试行)》和《大型犬只禁养标准(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