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元永镇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2021-01-07 09:19:55

 

202117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和元永镇的辞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元永镇辞去吉林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