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州本级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书面)
2020-09-29 08:36:25

 

——2020年9月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极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州财政局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州本级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州本级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此前,财政经济委员会于9月16日召开全体会议(线上),对《州本级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2020年初,州人民政府在编制本年度财政预算时,因省人民政府尚未下达本年债券额度,债券支出因此没有列入年初预算。2020年已下达债务额度223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2302万元。一般债务限额20000万元用于延边工人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再融资一般债券2302万元用于州本级债务还本。

二、关于政府性基金调整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47202万元,较年初调增37629万元。转移性收入调增37629万元,主要是省财政厅新下达州本级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7629万元,其中: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8000万元,用于抗疫相关支出9629万元。同时,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47202万元,较年初调增3762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增加37629万元。

根据《预算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规定,州人民政府提出了《州本级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州本级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可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州本级实际。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州本级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时建议,州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债务资金管理监督,严禁违规举债或担保,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