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8号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20-09-29 08:33:13

 

——2020年9月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州民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田志刚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爱事实孤儿和事实孤寡老人的建议》(第JB0068-Z0068号)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田志刚代表提出的事实孤儿,准确定义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针对这一群体的关爱与保障,国家民政部等12个部委于2019年6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意见》。2019年12月,吉林省民政厅等12个部门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资助、监管监护、关爱服务等五个方面进行政策性保障。我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性保障工作,列为州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年初我局专门印发方案全面组织推进,并牵头成立了州级孤儿精准保障联席会议制度。近期又与财政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提高孤儿保障标准,目前,达到全省最高。在具体工作推进中,对符合条件对象做到随时申请、随时审核、随时审批、随时享受待遇。截止目前,全州有151名儿童享受此保障政策。

对田志刚代表提出的关爱事实孤寡老人这一群体,我们民政部门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应对,有序推进。

一、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州现有162处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6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51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覆盖城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建成。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保健康复、法律咨询、精神慰藉、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救助、代办服务、精神慰藉、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居家养老服务。二是机构养老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州城乡养老(福利)院达到183家,床位1.67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34张,有效保障城乡老年人机构养老需求。三是加强巡访关爱工作。利用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探访系统,完成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全州已配备2271名探访员,视老人需求进行定期探访,提供关爱服务。

二、施行政府购买服务,提升社区养老水平。2018年,我州被列为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州实施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试点项目,该项目以全州8个县(市)的1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为固定场所,采取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所覆盖的近1.77万老人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及服务需求调查、社区公益活动、医疗健康服务、便民服务、精神慰藉、日间照料托养等),为1332名分散特困老人、低保老人、失独(空巢、独居)老人、失能和半失能等特殊老年人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包括助洁、助残、助餐、助聊、助行、助医、助购、助乐、助急等)。通过一系列主题活动和上门服务的开展,有效满足老人的不同需求,让老人深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良好氛围。

三、认真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一方面是突出“孝老爱亲,向上向善”主题,深化系列敬老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对独居、高龄、孤寡、空巢老人群体,开展形式多样走访慰问活动,帮助他们打扫庭院卫生,培老人聊天,倾听心声和愿望,为老人办好事、做实事。另一方面是发挥老年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州老年领域社会组织共84个,社区志愿者人数达37201人,大学生志愿者人数1320人,为老年人服务达4445次,受益90410人次。

以上是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围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事实孤寡老人开展的关爱保障工作。田志刚代表提出的建议,也客观地反映出我们在落实执行上级政策工作中,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具体工作还不够细致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在工作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补齐工作短板,采取强力举措,拾遗补缺、举一反三,彻底消除空白和薄弱环节,打通关爱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体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