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州住建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徐迎杰代表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第JB0033-Z0033号)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按照州人大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提高建议意见解决率和解决质量为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办理措施,注重工作实效,较好完成建议答复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州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要求,我局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处室具体办理的“三级负责”办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研究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要求严格办理程序,强化跟踪问效,做好办理反馈,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
二是及时办理、加强沟通。严格落实“五必须、三见面”工作要求,通过网络视频和电话沟通方式,正式办理前同代表见面,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缘由、目的和要求,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办理过程中同代表见面,及时沟通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就实际问题进行商讨,达成共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办理结束后同代表见面,将办理结果反馈代表本人,认真倾听代表意见。极大提高了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
三是强化措施,提高质量。我局办理建议工作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答复。办前分析调研、办中组织协调、办后结果反馈,着力在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办理方式、完善办理机制。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将办理好人大建议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举措,努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二、办理进度及成效
我局于2020年7月8日向徐迎杰代表反馈了答复意见,并认真听取了代表的评价。徐迎杰代表表示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对我局的办理程序和工作态度较为满意。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州延吉市、珲春市纳入全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城市,率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年初以来,我局着力指导延吉市、珲春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置,同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截至目前,延吉市:已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示范片区建设方案,委托延吉市规划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确定公园街道为试点示范片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范围内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通告》共计2万份,主要街路设置垃圾分类户外围挡大型公益广告24块,公共机构印制宣传手册5000份、宣传海报1000张,宣传视频5条,购买投放分类垃圾桶430套。其中,为全市中小学校共配备65套分类垃圾桶,各学校每天通过LED屏、宣传挂图、主题班会等方式对师生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了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配置5辆餐厨垃圾运输专用车辆,对餐厨垃圾进行收运,每日处理餐厨垃圾50吨左右。珲春市:已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示范片区建设方案,委托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2020-2030珲春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确定河南街道为试点示范片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延吉海信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协议,计划建设珲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开展可研编制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督促指导试点县市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氛围。督促指导试点县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夯实学校教育基础,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以学生为契机,引导家长、亲朋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加强网格入户宣传,组建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
三是坚持试点引领,创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试点县市坚持试点引领原则,由政府主导,选择有实力的专业性大型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全过程工作,并选择群众基础工作较好的、基础设施完备的成熟小区进行试点。采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把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为垃圾分类处置转运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
四是着眼长远,建立健全垃圾分类规章制度。督促指导试点县市尽快制定出台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政府性规范性文件。通过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重点强化全程分类体系建设,为提升生活垃圾管理水平和实效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