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2020-09-29 08:27:56

 

——20209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州医疗保障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廖强代表提出的《关于改进延边医院存在问题的建议》(第JB0001-Z0001号)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州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坚持“专人负责、按时办结、确保质量”的原则,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五必须”“三见面”,顺利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的承办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我局接到该承办件后,第一时间召开局务会、党组会议,明确主要领导严格审核,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相关处室和具体人员认真承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传导机制,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同时,在总结以往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经验基础上,我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办理制度,研究制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完善办理时限和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对建议受理时间、承办人、办理进展、完成情况认真做好登记,及时跟踪办理情况,保证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度和效果。

二、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时办复

在办理《关于改进延边医院存在问题的建议》过程中,我局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通过电话初步了解代表想法,突出“面复”环节,进一步了解问题的实际情况和代表的完整意见。5月20日,召集延吉市医疗保障部门相关人员与廖强代表见面,真正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缘由、目的和要求;5月26日,我局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初步答复内容发送代表,并通过电话反复与其进行沟通,征求答复意见;6月20日,在得到廖强代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后,我局分管领导和具体答复人直接同代表见面,听取代表意见,就实际问题进行商讨,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并取得共识。通过多次的电话沟通和两次面谈,最终形成正式的答复意见,并送达代表本人。

三、召开集中座谈会、确保办理成效

7月24日,我局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座谈会,邀请廖强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局班子成员和处室干部全员参加。会上,及时向代表和委员通报我局涉及的1件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承办情况和近期医疗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征求人大代表对我局办理工作的意见,希望人大代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得到了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廖强代表在《关于改进延边医院存在问题的建议》关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意见是“目前州内其他县市均可在当地二级医院直接进行转诊治疗,而延吉市参保人转州外医疗机构就诊需延边医院出具转院意见”。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51号)和吉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经办管理的通知》(吉医保办〔2018〕6号)关于分级诊疗和转诊转院备案的要求,在医联体内进行上下转诊,疑难危重症患者因治疗需求转往延边州外救治的,转诊转院备案管理由参保地指定医疗机构负责,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是延吉市辖区内唯一一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而州内其他县市的参保人无法直接在延边医院就医,当患者出现危、重、急症或无法确诊、不能开展的手术等情况,可由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意见,转至延边医院或州外其他三级或专科医院。

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医保通过加强转诊转院管理,制定差异化支付政策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参保患者是否需要转诊转院,是否符合转诊转院病种范围不是由医保部门来审核和决定,而是由指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依据诊疗需求及相关政策自行决定。医疗保险基金按政策给予医保报销,如患者未办理转诊转院备案自行异地就医的,医疗保险基金仅按政策支付20%。

州医保局成立后,为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管理,于2019年底制定下发了《延边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的通知》(延边州医保联发〔2019〕14号)。文件规定,要求各县(市)医疗保障部门按照吉林省关于异地就医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逐级转诊转院制度,确定县域内具有转诊转院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制定和完善具体经办流程。

延吉市医疗保障部门暂未单独制定本县市的转诊转院细则,仍延续原有的政策,即如需转州外医疗机构就诊的,由参保地最高等级综合医院(即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出具转院意见,并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并办理异地安置手续费后方可报销。政策依据为:《关于印发延边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州级统筹业务流程的通知》(延州劳社办发[2008]21号)。

四、下一步打算

人大代表建议是民声、民情、民意反映的重要载体,也是帮助我们改进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由衷的感谢代表一直以来对我州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代表提出的问题,我们也会积极向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进行反映,便于以后在制定新政策时充分考虑到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今后,我局将根据国家、省、州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各县(市)医保部门及时做好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努力为百姓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