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汇报
2019-09-27 08:39:47

 

——2019年9月27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州林业和草原局

 

常委会议:

现将朴光淳代表提出的《关于延边黄牛养殖政策的建议》(第JB0005-Z0005号)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督办建议的基本情况

朴光淳代表提出的《关于延边黄牛养殖政策的建议》,此件属已经解决或基本解件。答复简要内容如下:为促进我州畜牧业发展,1989年,经州政府批准,从全州林业用地中划出27.05万公顷林地作为牧业用地,委托地方人民政府经营管理,委托经营期限为15年。2004年,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牧业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延州政发[2004]8号),全州委托经营牧业用地委托期限在原来1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在第一轮委托经营管理期间,各地方人民政府和畜牧管理部门根据《草原法》《延边州牧业用地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委托经营牧业用地采取了承包、转让等经营方式进行改制,并办理了《牧业用地使用权证》《草原证》等证照,目前与《林权证》存在“一地多证”现象。根据州畜牧局2013年初步调查,全州委托经营牧业用地改变用途7.88万公顷,占委托经营面积的29.1%。2013年以来还有改变用途的现象。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国家公园建设、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林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工作的开展,原委托的部分林地已经不适合再委托经营发展畜牧业,需要调整规划。我局将建议开展全州委托经营牧业用地调查、清理、整治工作,适当调整地方委托经营牧业用地规划,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发展延边黄牛养殖产业。

二、重点督办建设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扎实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州林草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对代表建议进行了讨论研究,并根据州人大“五必须”“三见面”的要求,将办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7月1日再召开专题会研究重点督办件办理工作,明确由主要领导进行面复。二是严格程序,注重实效,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对建议办理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在正式面复前,对建议进行分析、调研,电话沟通、座谈等形式尽最大努力做到答复内容全面、政策分析到位,数据精准。为提高效率,在面复代表满意后,即刻进行网上答复。

三、下一步打算

州林草局今后建议办理工作,将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探索办理工作方法,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以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促进州林草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抓手和推进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不断开创林草系统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