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1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6月5日至6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秋菊率领由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城环资委委员、部分省州人大代表及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州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赴珲春市、延吉市、敦化市就全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先后来到珲春市土地局小区、延吉市自来水小区、敦化市二师进修小区等1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现场,听取了三个县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汇报,详细询问旧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设计标准、资金保障、工程进度、后续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书面听取了州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委托其他县(市)开展了自查。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作出的惠民生、促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9年旧改工作全面实施以来,全州8县(市)累计改造开工1297.1万平方米(小区766个、2997栋),已改造完工871.3万平方米(小区442个、2027栋),惠及居民9.9万户。从视察情况看,通过旧改工作,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全面更新,小区绿化水平逐渐提高、停车位科学增设、环境更加整洁、小区功能日趋完善、物业服务良性发展,居民更加安居,百姓幸福指数得到大幅提升。
(一)加强领导,不断夯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定州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暨推进效能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组织领导机构。先后印发了《延边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引入社会资本可持续发展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中进一步加强绿化改造和落实海绵城市理念的通知》《以建州70周年为牵引,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并将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十大民生实事,整体推进改造项目,力求改造实效。各县市均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有力保障了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各县市紧紧围绕年度改造任务,科学编制“一区一案”改造方案,加快项目推进工作,积极克服疫情影响,确保改造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在改造过程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解决居民反映的基础设施老化、小区功能不足等突出问题,真正把老旧小区改造改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示范引领,统筹推动旧改工作。构建“州级统筹、县域实施、基层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项目推进合力,扎实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年10月,在延吉市召开了全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现场工作会议,对延吉市高位推动旧改工作、积极争取改造任务指标和改造资金、高标准高质量制定改造方案及改造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等方面进行了典型经验推广交流,为全州旧改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自2019年旧改工作全面实施以来,上级下达给我州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共计1538.4万平方米(小区925个、3549栋),截至目前,各县市2019-2021年改造项目已基本完工,2022年改造项目也全部开工,进展较快的县市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2023年,全州计划新开工改造项目5个,改造面积241.3万平方米(小区159个、552栋),已完成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并已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州改造任务指标、争取到位资金等项工作均处于全省前列,在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优秀等级,得到省住建厅的充分肯定。
(三)补齐短板,完善提升基础设施。改造过程中,各县市把基础类、完善类作为改造重点,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一是补齐设施短板。已改造的老旧小区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升了供水、供电、网络、道路、供气等基础设施,全州老旧小区改造共建设水、气、热管道314.8公里,雨污管网283.9公里,更新小区内及周边破损道路76.2万平方米,新增停车位13902个,安装智慧停车充电桩280个,安装照明设施2971盏。二是小区环境明显改善。全州老旧小区改造共拆除违法建筑17276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11.7万平方米,投入健身器材828套,实现小区环境和功能再提升。三是安防水平得到提升。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得到完善,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情况大幅降低。
(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在改造实施过程中,一是严把材料关和工程质量关,委托质检部门和监理单位全程跟踪,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对工程施工、用料进行监督。二是强化安全宣传, 注重提升施工人员及居民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在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强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三是保障沟通,强化监督。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完成,各县(市)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沟通协调,督促工程整体推进。在强化监督检查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管,鼓励居民代表全过程参与改造工作,监督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贯彻落实旧改工程惠泽于民的工作理念。
二、存在困难
(一)旧改小区居民共建意识不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人员较广,意见难以统一。一是需求存在差异。老旧小区居民对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迫切,对配套服务需求日趋多样,如对小区绿化、道路、停车场以及树木高度等均存在多种意见,但居民需求与改造的条件、标准存在较大的差距,小区个体之间的差异、居民的经济条件和社会背景的多样性使得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更加复杂。二是改造清障拆违难。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不齐全、缺失等情况较为普遍,燃气、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改建或重建缺少施工作业空间,需拆除居民仓库、违建等,因居民使用仓库菜窑包括一些违建多年,不愿意支持和配合拆除工作,导致部分小区无法按照规划和设计的思路改造。三是共建意识弱。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需求规模较大,大部分老旧小区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改造工作面临着财政资金“投不起”、居民和社会资金不愿投、后期管护资金缺失等问题。多数居民认为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政府的事情,自己不用花钱,等、盼、靠政府投入思想非常普遍,因此,往往居民的改造意愿很强烈,说到合理出资就表示抗拒。
(二)整体改造品质仍需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的类型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基础类改造方面,困难主要表现在电力、通信、传媒等管线的改造不能与整体改造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目前,已完工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电力、通信等穿线管道及相关落地设施均已铺设完毕,但因各管线经营单位落实出资责任不到位,管线落地工作推进迟缓,导致各县(市)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线路密集、捆扎搭挂的“蜘蛛网”现象,影响整体改造成效。完善类方面,除了前面提到的拆除违建遇阻问题外,还包括电梯加装问题,虽然个别老旧小区居民有加装电梯意愿,但因加装电梯坚持居民自愿原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邻居无一反对意见,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符合电梯正常使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等相关标准等条件限制,截止目前,全州仅加装电梯2部。三是提升类方面,主要体现在人民群众对小区物业、养老、托幼、卫生、助餐等便民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但受限于老旧小区基础条件差,原始规划设计水平不高,较难整理出闲散土地等因素影响,处于无法可改、无处可建的尴尬境地。
(三)改造资金日趋紧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集途径包括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有条件的小区可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因各县市老旧小区体量大,中央补助资金又更多倾向于基础类改造,导致旧改项目在完善类、提升类的改造方面兼顾不够。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补助资金占总投资的比重由2019年的66.5%下降至2022年的17.87%(平均值),地方配套压力较大,改造资金不足。此外,由于旧改内容不同,各县市争取到的上级补助资金占总投资的比重参差不齐,这也是有些县市改造项目施工进展较快,有些进展较慢的原因之一。
(四)后续管理仍需完善。已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仍不健全,多为社区代管,专业物业公司管理覆盖率较低,将影响小区后续管理和维护。目前,全州已实施改造的766个小区中,成立业委会的小区445个,占比58.1%。由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小区有192个,由街道社区代管的417个。大多由街道社区代管的已改造小区,只能提供基础的卫生清扫服务,小区管护水平较低,无法保障老旧小区的后期改造成果。个别已改造小区虽由专业物业企业接管,但是居民缴纳物业费意识淡薄,缴费率低,物业企业运转困难,存在后期无人管护的隐患。
三、建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提升群众参与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老旧小区改造宣传,要突出优秀项目和正面典型,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更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让群众理解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的现实需要,增强群众责任意识。二是突出主体作用。改造实施前,推动居民自治组织建立、违建拆除等工作,最大化做好维修基金归集、物业服务保障。改造实施中,发挥自治组织和小区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意见反馈渠道,提升工程质量水平。项目验收时,邀请自治组织和群众代表参加,“行不行”要听取群众意见。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一是强化政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街道主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总结改造工作中的亮点和成熟经验,加强推广,提升全州整体改造水平。二是突出规划引领。加强横向统筹和连片规划,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统一规划、改造、管理,使老旧小区改造由单个小区向连片街区纵深推进,从根本上解决改造深度不平衡问题,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品质。三是实现协同推进。有机整合电力、通信、燃气、供排水等专项改造,加强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协调。引导电力、通信等管线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有效落实架空线入地工作,确保改造实效。对有条件的小区,加快推进物业、养老、托幼、卫生、体育等配套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
(三)多元化融资,提升资金筹措水平。一是积极向上争取。充分把握政策机遇,高水平高质量包装改造项目,确保项目成熟度,最大力度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特别是要扎实做好2001-2005年之间建成的老旧小区摸排工作,超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待国家和省旧改政策调整时,及时纳入改造计划,争取资金支持。在风险可控、不增加政府隐形债务的前提下,积极争取信贷资金支持,满足旧改项目资金需求。二是鼓励社会参与。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完善类、提升类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管理和运营。
(四)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完善基层治理。把推进老旧小区管理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在老旧小区建立基层党组织,构建“街道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三级架构,落实党建引领。二是突出党员带动。探索党支部书记或成员担任业委会主任,发挥小区党员模范作用,带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管理,促进管理水平提升。三是创新管理模式。探索多路径物业管理模式,对已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加大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对物业管理不健全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导业主选择专业化物业公司管理;对独栋、微型小区、开放式小区,可以探索采用街区或连片模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提供物业服务。对未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引导业主补缴、续缴,为改造后的小区设施维修维护提供资金保障,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形成长效管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