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六届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2023-07-31 18:55:21

——2023年7月31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州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  安国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十六届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2023712日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1988年颁布实施并于1997修订、2004年修正、2017年、2022年修改的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法规推动朝鲜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及其健康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促进我州朝鲜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边疆繁荣稳定保障朝鲜族公民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传承和发扬朝鲜族文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委员会认为,《条例(修订草案)》立法目的明确、修订内容针对性强、立法依据充分,符合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州实际。建议州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进行审议。

委员会建议,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的研究,持续推动朝鲜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及其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