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六届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2022-12-09 08:45:58

 

——2022129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州十六届人大民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  安国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十六届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2022119日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1988年颁布实施并于1997修订、2004年修正、2017年修改的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推动朝鲜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及其健康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委员会认为,《条例(修正草案)》立法目的明确、修正内容针对性强、立法依据充分,符合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州实际。建议州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进行审议。

委员会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的研究,加大朝鲜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的力度,认真解决朝鲜语言文字保护、使用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