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12-09 08:30:38

 

——20221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安排,10月下旬,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韩长发带领由州人大财经委部分委员、财经工委和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对全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监督、维护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和龙市、汪清县,实地察看了四个项目,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意见建议,还听取了其他六县(市)的书面报告。具体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方面根据 2020 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全州幅员面积433.18万公顷,其中农用地417.45万公顷,建设用地8.29万公顷,未利用地7.45万公顷。按照土地用途等情况分类,全州耕地45.78万公顷,林地361.38万公顷,湿地5.75万公顷,草地3.13万公顷。2021年,全州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8.88万公顷,其中玉米播种面积23.86万公顷,大豆播种面积9.4万公顷,水稻播种面积4.66万公顷。全州2021年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45.1公顷,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5338宗,面积671.44 公顷,实现土地出让总价款22.08亿元。

(二)矿产资源方面。截至2021年底,全州已发现矿种114种,其中能源矿产10种、金属矿产35种、非金属矿产67 种、水气矿产2种。其中,查明资源量的矿种88种,已开发利用的矿种67种;列入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61种,上表矿区377个。非油气矿产有效探矿权74个,勘查登记面积717平方千米。各类矿山企业153家,其中大型矿山60家、中型矿山45家、小型矿山47家、小矿1家。矿山企业从业人员9788人。

(三)森林资源方面。根据2020年森林资源统计,全州总经营面积406.74万公顷,其中林地面积357.6万公顷,占总面积的87.93%;非林地面积49.14万公顷,占总面积的12.07%。林地中有林地面积330.07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2.3%,其中:幼龄林面积36.70万公顷,占有林地的11.12%;中龄林面积107.40万公顷,占有林地的32.54%;近熟林面积133.43万公顷,占有林地的40.42%;成熟林面积49.81万公顷,占有林地的15.09%;过熟林面积2.74万公顷,占有林地的0.83%。

(四)草原资源方面。全州统计草原总面积2.9 万公顷,平均质量级3.51,质量等别中质,草原综合等级评定为中质中产。植被覆盖度约80%,草群平均高度53cm。

(五)水资源方面。2021年全州水资源总量112.29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偏少1.4%,较上年偏少25.8%。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11.2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8.26 亿立方米。2021 年全州平均降水量652.1毫米,折合水量278.44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少13.9% ,比多年平均偏多 1.6%,属平水年。

(六)文物资源方面。文物资产主要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两大部分。全州共有不可移动文物1201 处,其中古遗址588处,古墓葬128 处,近现代重要历史遗迹及代表性建筑468处。文物遗址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9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可移动文物有博物馆馆藏22781件(套),其中文物藏品20445 件(套),其中一级文物37件(套),二级文物80件(套),三级文物518/件(套)。

(七)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基本情况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位于吉林、黑龙江两省交界的老爷岭南部区域,东起珲春林业局青龙台林场,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接壤,西至汪清县林业局南沟林场,南自珲春林业局敬信林场,北到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奋斗林场。国家公园跨吉林、黑龙江两省,邻朝鲜、俄罗斯两国,总面积14612平方公里,其中吉林省片区面积9557平方公里,占69.41%。2016年,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2017年8月,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挂牌成立。2021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东北虎豹国家公园;10月,东北虎豹国家公园被列入第一批国家公园名单。目前,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内的野生东北虎、东北豹数量已由2017年的27只、42只分别增至50只、60只。

二、国有自然资源监管和维护情况

近年来,州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在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促进节约集约利用、保护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统筹、优化作用。划定并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划定工作,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 235.27 万公顷。完成城镇开发边界第二轮划定,结合新时期乡村振兴发展要求,完成村庄分类和村庄布局工作,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实现了“多规合一”。

(二)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县(市)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量化耕地保护目标及任务,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印发了《延边州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延州办发〔2021〕34 号)等文件。加大保护性耕作技术宣传普及力度,让广大农户认识到保护性耕作对农业生产、涵养土地、培肥地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落实保护性耕作面积 69.19 万亩。汪清县全面推行田长制、“三区三线”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严格落实上级分解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约束性指标。和龙市严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切实保护和利用好耕地资源,确保全市耕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三)注重绿色生态效益。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编制绿色矿山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绿色矿山遴选 工作,树立绿色矿山先进典型,让矿山企业有样可学、有标可依。 同时,地质勘查取得新进展,老矿山龙井市天宝山立山铅锌矿和东风钼矿深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勘探锌金属量54 万吨、钼金属量 5 万多吨,分别达到大型矿床和中型矿床规模。

(四)严格水资源管理。贯彻落实省级下达的“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大力开展节水载体建设、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确定县级行政区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明晰流域和行政区域初始水权,为推动水权市场化交易奠定基础。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落实用水定额制度。汪清县加强水源地保护,编制《庙岭水库、春阳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规划》,建立庙岭水库、春阳水库封闭围栏及标识牌。严把水资源论证关口,对不满足水资源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不满足节水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开展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工作,完成核查登记取水口572 个。

(五)建立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州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逐级明确职责,配齐末端力量,共设林长 2115名,乡级林长办210处;划分管护网格2751块、落实网格长2423名、巡护员11356名,配置一林一警760名。州本级制定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行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机制。汪清县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021年完成林业设计鼠害防治面积1200公顷,达到无公害防治率100%;草原鼠害防治800公顷;草原虫害防治533公顷;果梢斑螟设计防治6676.4公顷。同时,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维护东北虎豹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安全,新建523平方米野生动物救助站,配备专业兽医、救护设施设备。

(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按照文物逐级保护的要求,大力争取上级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支持,加大对州级、县级文物的保护力度,督促各县市根据《文物保护法》切实落实好文物保护经费,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级文物保护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和龙市按照文物四有工作规范,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建立记录档案和管理机构,重要文物遗址重点巡查,博物馆内可移动文物24小时值守。2022年,和龙市参加省考古部门对大洞遗址和獐项古墓群发掘工作,发掘面积2000平方米,已出土文物千余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1.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导致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的农、林、水、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不足,信息不能互通共享,监管职能交叉,存在数据打架问题。政府层面尚未建立有效的联动监管机制,在管理和执法上存在职责不明、权属不清的问题,难以形成监管合力。

2.机构和人员配备不足,自然资源监督执法工作缺乏专业人才,执法监察力量薄弱。如州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人员编制29个,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等原因,多年未能招录人员,目前在编7人,空编22个,难以完成工作任务。再如,汪清县河道采砂管理机构主要为河道管理站,现有人员少,经费少,而山区河道,管理岸线长、点位多、面积广,河道采砂管理难度大。

(二)自然资源管理和使用结构性矛盾突出。

1.土地资源稀缺与大量存量土地闲置问题并存,低效利用土地,挤占国土空间资源。全州总体水量比较充足,但水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县(市)水资源丰富,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77条,部分县(市)相对水资源不足。

2.资源约束趋紧与利用粗放依然并存,未能有效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一些项目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二者之间关系的处理成为较大难题。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中,存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问题,占补平衡压力大。

(三)自然资源管理使用不规范。

自然资源领域违规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建设项目违法违规使用林地、乱砍盗伐、举报案件处罚不到位等问题。非法采砂、无序采砂现象时有发生。节水型社会建设仍需努力,节水理念公众认知度还不高,节水意识淡泊。有些部门对节约用水不够重视,认为节约用水工作只是水利部门的工作,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缓慢。

(四)财政资金短缺是自然资源管理的瓶颈

1.耕地保护投入严重不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等资金划归一般性财政预算后,耕地保护资金进一步缩减。耕地建设性保护、生态性整治、激励性保护措施不到位,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的成本增加,全域耕地保护补偿资金难以落实到位。部分县(市)财力有限,难以支付土地补偿、耕地开垦、表土剥离、测绘等费用,实现实物储备较为困难。

2.文物保护仍需强化。重要大遗址现场安防、技防、消防设施均不完善,硬件条件无法达到国家安全防范标准。县(市)博物馆陈列展厅面积狭小,文物库房简陋,安防技防不达标,均未达到国家一、二、三级风险等级标准,严重影响文物安全。

四、几点建议

做好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保护和发展,深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落实机制,促进实现国有自然资源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有效提升我州自然资源管理和治理水平。

(一)推进建章立制,依法管理保护使用自然资源。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内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全面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加强资源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做法,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利用好现有自然资源,充分发挥国有自然资源惠及民生、福泽后代的持久永续利用。

(二)加强政策研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深入研究把握国家最新政策,吃透和领会精神实质,全面准确利用好贯彻好相关政策制度。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调整动向,主动与国家、省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早准备、早动手、早争取。准确了解资金动态,超前谋划、分头出击,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切实落实自然资源保护奖励补偿机制,对现有自然资源,实现创造价值和保护修复齐抓共管,保护绿水青山,创造金山银山。

(三)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监管合力。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职能清晰、衔接有序、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的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促进优势互补。文物保护部门与建设项目单位加强横向联系,避免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施工与文物保护发生冲突,杜绝贵重文物因工程建设遭到人为破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强专业人才,提升执法队伍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动态掌握底数,夯实监管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跟踪掌握自然资源变化情况,摸清国有自然资源总量、种类、空间分布和各分项目数量的底数,确保数据真实完整。逐步开展国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加快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自然资源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