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太范同志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12-31 16:45:26
(2024年12月31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和张太范的辞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太范辞去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2024年12月31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和张太范的辞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太范辞去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