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4-07-25 15:55:13

——2024725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州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3 年,我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生态领域突出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良好,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各项重点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

一、完成情况

(一)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2023 年,扣除沙尘天气影响,中心城市(延吉市)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率为 99.2%,完成 97.6%的考核目标;细颗粒物(PM2.5 年均浓度为 19 微克/立方米,完成 25 微克/立方米的考核目标;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臭氧(O3)污染天数 2 天。

(二)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2023 年,全州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共 24 个,水质好于类(水体优良)比例为 95.8%,完成 87.5%的考核目标,无劣类水体;县级及以上在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9 个,水质达标率 100%;省控断面共 10 个,达标率 100%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2023 年,全州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共 7 个,无类水。

(四)应对气候变化指标完成情况

2022 年,全州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为3.82%,完成考核指标。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2023 年,全州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为 2251 吨、342 吨、3505 吨和404 吨,完成年度减排指标。

(六)生态保护指标完成情况

2023 年,全州生态质量指数(EQI)较 2022 年无明显下降,森林覆盖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

我州积极落实加快建设生态强省工作,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稳步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巩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健全。2023 年,完成生态强省重点工作任务88 项;生态强省重点工程项目 42 项中,已完成 18 项,实施中16 项,序时推进 8 项。延吉市、珲春市、龙井市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珲春市被评为第七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敦化市、龙井市被命名为第二批吉林省两山基地实践创新基地。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以四个清单三本账为牵引,建立和完善督察问题销号和整改管理双机制。印发提示函、预警函、督办函和通报共 18 份,圆满完成了年度督察整改任务。5 轮生态环保督察我州整改任务 130 项已完成整改 113 项,完成率 86.9%;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 2004 件已办结 1993 件,完成率 99.5%

(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制定印发《延边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方案》(延州环联发〔202315 号),推动全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组织州内发电、建材等行业企业学习碳市场履约相关政策要求,对国能龙华延吉电厂等企业进行碳排放现场核查,重点碳排放企业全部完成第二个履约周期工作。多次赴国家和省生态环境部门、北京绿交所、第三方机构咨询沟通洽谈,及时掌握林业碳汇最新政策动向,完成延边州林业碳汇首单交易。

(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秸秆全域禁烧管控和全量化处置,突出人防+技防高效融合,实现全域零火点;积极推进钢铁、水泥行业全过程超低排放设施改造和 65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累计投资 9350 万元,延吉市集中供热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形成减排能力。强化燃煤锅炉监管,全州 125 20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污染天气应对管控,积极申报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深入开展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检查工作,减少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全年环检机动车 213946 台次。积极推动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善声环境功能区划,在重点时段开展噪声污染专项行动, 结合“12369”信访举报线索,深入现场解决群众关注的噪声污染热点难点问题。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治水长效,围绕全域好水重点任务方向,统筹推进三水共治,印发《延边州优良水体比例提升行动方案》(延州环领办〔20231 号),实行一河一策、一断面一策精准长效治理。9 个在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6千吨万人水源地和 59 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排查长度 4500 公里,排查流域面积约 3.47 万平方公里,10 个需要整治的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任务,564 个排污口全部纳入统计口径。全面开展清河行动,累计出动 7981人次、车辆器械 1229 台次,清理河道垃圾 4640 立方米。

3.深入打好黑土地保卫战。持续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稳步推进受污染耕地修复与治理,累计完成 13 个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 9 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 27 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10 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总投资 3.39 亿元,涉及96 个行政村。印发《延边州畜禽粪污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延州农联发〔202318 号),强化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对 398 家规模养殖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 42 家、已全部完成整改。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延州联发〔20234 号),建立项目包保机制,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14 个建设项目投产 9 个,试运行 2 个。

4.深入打好青山和草原湿地保卫战。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全面落实《第三个十年绿美吉林规划》,2023 年完成造林绿化 56.6 万亩。持续巩固绿盾行动整治成果,围绕 20172023 1529绿盾点位开展现场核查,整改完成 1525 个,整改完成率为99.7%。围绕从协议到协力:复元生物多样性主题,开展内容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 700 余份、环保购物袋 200 个。

(五)强化治理体系

1.有效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持续做好三线一 动态清单调整更新工作,上报动态更新技术资料 3 批,待省生 态环境厅更新成果下发后落实应用。

2.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线索排查,持续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开展 4 批次线索筛查 151 条、立案 17 件、结案 12 件、涉案金额 163.7 万元。

3.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全州共检查企业 1564 家次,发现问题 247 项已全部整改完毕。常态化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提升行动,对已发放的 478 个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审核,发现问题 113 个,整改完成率 100%

4.持续推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及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更新工作。完成 88 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和 2 家企业临时性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率 100%。针对 83 家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开展名录更新公示工作。

5.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环评审批监管,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 185 个。持续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工作,组织专家抽查 2023 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80 个,对判定不合格环评文件 编制单位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失信记分处理。

6.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入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全员、全年、全过程比武练兵,以优质的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州累计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62 件,处罚金额 220.72 万元,有效发挥执法监管的震慑作用。

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生态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各类宣传活动,召开新闻通气会 4 期,开展线上+线下各类环保设施开放活动 53 次,在州生态环境两微平台发布信息2090 条,在《中国环境报》刊发稿件 17 篇,采用稿件数量居全省第一,被中国环境报社评为“2023 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六)确保环境安全

1.持续做好环境应急风险防控。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行动,以一废一库一品一重为重点,检查企业 257 家,发现问题 133 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零报告制度。2023 年,全州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2.扎实推进南阳实践实施。落实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完成牡丹江、沙河等 10 条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加强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州组织环境应急演练 15 场,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546 家。

(七)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

加强中央和省大气、水、土壤和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检查,推进资金绩效全过程监管。2023 年,争取到位中央、省级资金 14255.96 万元,涉及项目 16 个,已完工 11 个,正在实施 5 个。强化生态环境项目谋划储备,深入推进项目库建设。2023年,全州谋划包装项目 23 个,总投资 6.58 亿元,拟争取资金 4.63亿元,其中录入中央储备库项目 16 个。

三、主要成效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生态环境部门监督、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运行机制,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目标责任管理,贯彻落实达标工作任务。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各县(市)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管理,全面落实环境保一票否决制度。逐级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全面推行高位化调度、集成化作战、扁平化协调、一体化办理工作模式,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的督导落实。

(三)拧紧责任制度链条,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在全省创新实施一攻坚五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集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重点难点任务,不断提高水、气、土壤、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五大领域治理能力,强化举一反三,建立提示、预警、督办、约谈的四步工作法,实现由被动应对主动作为重大转变。

四、存在问题

2023 年,我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生态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巩固。受历史、区位、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影响,特别是受沙尘天气、局部高温等客观因素影响,优良天数比例不稳定。24 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虽然达到考核要求,但受背景值、农业面源及境外污染影响,汛期仍会出现超标现象,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尚不稳固。

(二)督察问题整改有待进一步加强。督察整改工作已进入深水区,剩下的问题大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如汪清龙腾公司干馏渣山占用林地、耕地等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个别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整改存在逾期风险。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有待进一步加强。因压力传导不够,少数基层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尚有缺位。 部分县(市)和部门三管三必须生态环保责任制没有很好地压实,大环保的工作格局还有待加强。

五、下步安排

2024年,延边州将坚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生态环境各项工作的主线,以加快推进美丽延边建设为主题,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目标,深入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十大”行动,实施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五大举措”,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延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实施美丽延边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美丽吉林(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的“三期目标”,探索积累“延边经验”,在推动美丽吉林建设上“争排头”。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

(三)统筹抓好各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历次中央和省级问题整改,强化调度督促和盯办抽查,做好分析研判,推动形成管理闭环。

(四)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生态优势转化赋能、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扩面增量、深入实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力提升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