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内容的报告(书面)
2024-07-25 15:52:21

——2024年7月25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陈广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相关内容情况,请予审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任务,按照州委关于“重点对文件中过多突出差异性、过度向单一民族倾斜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相关要求,州政府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突出民族差异性内容做了必要修改。修改事宜已经第12次州委常委会、州人民政府16届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一、将第一章第一部分第八条中的“朝鲜族教育‘质量加特色’的发展模式日趋完善,实现朝鲜族15年免费教育”删除。

二、将第三章第四部分第三条中的“以朝鲜族饮食文化为底蕴”修改为“以地方特色饮食文化为底蕴”。

三、将第六章第三部分中“突出朝鲜族特色民居和标志性建筑物特色,规范建设一批具有朝鲜族民俗风情的特色村屯”修改为“突出地方特色民居和标志性建筑物特色,规范建设一批具有地方民俗风情的特色村屯”。

四、将第十章第一部分第四条“深化朝鲜族教育课程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促进各学段教育教学有效衔接,不断完善‘质量加特色’朝鲜族教育发展模式”修改为“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要求,确保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五、将第十章第五部分中“(三)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修改为“(三)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将该段中“普及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删除。

六、将第十二章第一部分中“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修改为“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修改为“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以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