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4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
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落实州委工作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掌握全州各级政府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情况,有效推动我州新时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州人大常委会成立由韩长发、林松、刘岩智、王秋菊副主任和南成根秘书长为组长,州人大教科文卫工委、民侨外工委、研究室等委办室负责人,部分省州人大代表为成员的5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全州8个县(市)开展了执法检查。州教育局、民委、文广旅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执法检查。期间,重点听取了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开展了交流座谈,实地考察了各县(市)部分学校、社区、行政村、非遗传承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阵地等点位。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多年来,全州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法一例”,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有效推动我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稳步发展,全州普通话普及率达到97.23%,超出全国普及率16个百分点,走在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前列。
(一)构建三大体系,有效夯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基础。州县两级政府坚持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作为基础性、全局性、服务性事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工作保障体系。一是建立了工作推进体系。州县两级成立了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州县两级语委成立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动和督查机制,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州本级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在全州范围内形成了语言文字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立了宣传推广体系。立足大语言文字工作格局,重点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公共服务行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组织开展传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等系列活动,举办全州书画作品展、演讲比赛等富有特色的语言文字专题活动,强化素养的同时扩大辐射作用。抓住“推普周”重要时段,在城区行人密集区发放倡议书和宣传单,在乡镇主要街道、村屯醒目处张贴悬挂推广普通话宣传标语。三是建立了人才建设体系。配足配齐教育部门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以优秀语文教师为基础,补充选树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推送语言文字一线工作者参加国家和省级培训,为长期发展打牢坚实的人才基础。实施三科统编教材改革后,为尽快解决教师短缺问题,我州积极争得了省里的支持。连续两年省里从长吉两地选派优秀骨干教师92人到延边支教;落实省培专项320万元、民族教育专项710万元用于教师培训;核增650个编制用于教师招聘。省财政前年拨付了5000万元专项经费,去年拨付了3000万元,从今年起通过提高财政补贴系数来加大扶持力度。为了壮大民族校教师队伍,我州先后招聘国家统编教材教师431人,有效缓解了民族中小学国家统编教材教师严重紧缺问题。这些举措为我州平稳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落实三项举措,有效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近年来,我州始终坚持考核与服务并重,规范与传承并举原则,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一是以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和培训为基础。始终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建立完善民族中小学师资配备保障措施,全面保障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资需求。聚焦学前儿童、学生、青壮年劳动力和基层干部等重点人群,加大培训力度,全民语言能力素质明显提升。在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州共有8个国家统编教材教师培训项目被纳入到省培计划,参培人数达到2420人。二是以语言文字规范达标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和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我州延吉市通过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其他7个县(市)通过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全州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完成语言文字达标建设。三是以普通话水平测试为载体。按照“以测试促宣传、促提高”的要求,全面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建设,健全测试员业务培训及测试质量监测机制。将“县域线下零散报名”方式整合为“启用线上统一预报名”,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普通话培训测试需求。
(三)聚焦三个重心,有效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服务能力。着眼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基础保障作用和服务功能,有效促进全州经济社会的繁荣、稳定和发展。一是聚焦民族团结,画好同心圆。稳步实施民族中小学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利用家长登校日开展“小手拉大手,推普一起走”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庭、家庭辐射社会,依法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语言相通增进心灵相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建设。二是聚焦文化传承,增强自信心。将中华优秀传统语言文化融入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社会实践教育等各个环节,常态开展“中国汉字听写大会”“青少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诵读大赛”“中华经典诵读写进校园”等特色活动。同时,不断在特色活动中探求挖掘本土特色文化品牌,启动创建特色文化校园工程,逐渐形成了国学经典文化、生态文化、红色文化等多种类型。三是聚焦乡村振兴,提升内动力。积极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组织语言文字志愿者深入少数民族村屯开展普及宣传,广泛开展乡村地区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努力实现目标人群学习普通话全覆盖,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二、主要问题
通过执法检查,看到了我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但是对照新时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加以解决。
(一)联动作用发挥不明显。虽然我州建立了语委,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作用发挥不大,成员单位职责不清、工作不到现象依然存在。州县两级有关部门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落实上,尚未形成工作合力。社会各界对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和窗口辐射带动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推普工作发展不平衡。检查中发现,有些部门、县(市)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关注度不够,没有很好的结合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推普成果不均衡。同时,我州一些民族村镇、边境村屯的“推普”力度还相对薄弱。
(三)师资力量不够优化。实施国家统编教材改革后,我州虽然通过招聘引进了一批师资人才,但现有师资力量和专任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还不能匹配新的教学需求,与实际教学相比还有一定缺口,需要加大招聘和培训力度,重点补齐紧缺学科教师,切实提高我州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四)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州各级各部门做的多宣传的少,整体来看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在全社会范围内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覆盖率还不够高,仍有一定短板漏洞。另外,州直和各县(市)相关部门反映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公益广告宣传阵地少,特别是高速公路两侧的擎天柱等显要位置的公益宣传偏少。
(五)“三标”整改还不彻底。执法检查过程中,调研组发现各县(市)的市面用语规范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垂直管理单位负责领域“三标”整改还不彻底。比如高铁站、高速公路等“三标”整改还不够快,没有完全整改到位。
三、几点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少数民族学好国家通用语言,对就业、接受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融入社会都有利。”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又多次作出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新时期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引和根本遵循。延边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有效举措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全州范围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实现显著跃升,力争普通话普及率达到100%。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议州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加快完善、理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规范化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语委部门统筹协调能力,推动相关职能单位依法履行语言文字行业管理职责,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我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稳步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建议州县两级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相关行业规章制度建设,融入到部门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州县两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重视,核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推普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州县两级进一步加大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借助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活动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利用融媒体手段,制作推普短视频、微信公众号、公益广告、文创产品,加强语言文化品牌项目、优秀案例、特色乡村宣传展示,有效提高全州师生、家长、机关干部、村民居民等各类群体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知,努力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转化为行动自觉,积极营造全社会“学、讲、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建议我州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新时代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搞好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的要求,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各环节;切实加强对党政机关、互联网等新媒体、“窗口”行业等领域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确保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交流;聚焦民族镇村、农村地区、边境地区,聚焦普通话“盲点”人群,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全面提升农村普通话水平。
(五)进一步抓好监督管理。建议州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把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相关工作绩效管理目标,充分调动各部门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政府依法监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和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公共服务的职责。全州各级人大要切实发挥立法监督作用,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督促本地区、各部门切实履行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工作职责,把法律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