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州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2023-09-22 19:37:03

——2023年9月22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 2023 年工作安排,7月25日至26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韩长发率领由州人大代表、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和龙、安图等县 (市),实地调研了农村饮水安全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并同生态环境、水利、乡村振兴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村民代表以及企业代表座谈交流。同时,书面听取了州和各县(市)政府的汇报,对全州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体情况有了基本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和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成立以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了《延边州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总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推进措施,为全州农村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农村饮水安全情况

一是饮水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全州现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 1878 处,覆盖 66 个乡镇、2443 个村屯,农村供水方式基本实现了由传统的分散供水向集中供水方向转变。特别是脱贫攻坚以来,全州累计投资11.92亿元,新建、改建水源工程 1056 处,铺设、改造供水管网 1740 公里,全州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9.1%,高于全省1.3个百分点、全国 14.1个百分点,24小时供水覆盖率为7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7 个百分点。今年,计划再投资4.57亿元,完成172个行政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巩固提升16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水平,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 99.3%。

二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强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管,统筹专项治理,持续查缺补漏,规范源头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保护标志设立及隔离防护安装工作,全州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围栏和警示标志设置率已经达到 100%,59处千人以上以及6处千吨万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基本结束,有力保障了农村饮用水的源头安全。

三是饮用水水质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科学设置监测点,加大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在完成国家每年两次监测任务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检测频次,及时获得能够反映本地区水质状况的监测数据和信息,为我州饮用水安全管理提供基础支撑。不断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配套适宜的消毒设备,规范运行维护,开展日常净化消毒,发现不合格水质,通过安装净化、消毒等水处理设施进行水质提升,确保水质达标。

四是供水运行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全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和日常管护机制基本落实。州政府出台《延边州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各县(市)在未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组织成立“县级农村供水管理中心”,大多采取“运行管理+购买服务”的模式,委托第三方单位承担专业的维修养护任务,对全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一是建制镇污水治理不断加强。全州 66 个乡镇中,有 51 个建制镇。截至目前,已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有30个。其中,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建制镇7个(覆盖行政村54个);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22个(覆盖行政村52个);由长白山管委会负责建设及运管的镇1个(无覆盖行政村)。2023年正在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4个,覆盖行政村5个。

二是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截至 2022 年底,全州 1049 个行政村中,已有 153 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通过集中收集方式得到有效治理。其中:110 个行政村纳入城镇市政污水管网、36 个行政村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7 个行政村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并转运。2023 年,全州计划再实施352 个行政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40%。其中,就近纳管121个、收集转运 157 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62个、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12个。目前,州及各县(市)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编制专项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分批分类扎实推进。按照年度建设任务,截至9月6日,全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开工90个,其中包括28个重点边境村,剩余工程正在全力推进开工。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供水方面

一是供水工程建设起步早、标准低,升级改造任务较重。全州农村供水工程多建于“十一五 ”“ 十二五”期间,建设标准较低,规模偏小。部分工程已达到或临近使用年限,冬季管网易冻断水,暴雨天易发生水毁,并出现水质浑浊问题。进入“十四五”,国家和省对农村供水工程无政策和资金支持,供水工程建设资金全部由地方财政负担,地方难以落实。

二是规模和城乡一体供水水平低,难以适应常态化用水需求。全州现有1878处农村供水工程中千吨万人仅 12 处,覆盖农村供水总人口仅占 23.16%,城市管网延伸工程覆盖农村供水总人口仅占 7.9%。因受到自然条件约束,有些村屯附近地表和地下水资源匮乏,还有的供水工程采用的是深井抽水直供模式,仍有一些行政村满足不了 24 小时不间断供水需求,只能采取定时供水方式满足日常用水需求。

三是运行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多数乡镇和村屯作为运行管理主体,缺乏执法保障,不能有效落实管理职责。农村水管员配备不齐或缺乏专业技术能力,特别是在设备维护保养上大多缺少专业人员和维修队伍。有的日常管护不到位,不能定期清洗水池、维护管道、清理水源周围垃圾等。

四是农民缴纳水费意识不强,水费收缴难度较大。农村群众对喝水缴费的抵触思想比较严重,仍存在利用村集体收入代缴水费的现象。全州安装水表的用水户仅占 10%,且基本为不具备报警功能的老式水表,智能水表安装普及率极低。大多农民还存在节水意识不强,存在自来水浇地、喂养牲畜的现象,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益难以满足工程基本运行开支。

(二)污水处理方面

一是建设资金筹措压力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工率较低。 按照县(市)上报的投资测算,三年预计投资 100 亿元。2023 年全州计划投资41.42亿元,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计划投36.85亿元,目前到位资金仅有5.43亿元,尚有资金缺口31.42亿元。还有近50%的建设资金没有争取渠道,资金额达19.7亿元。有融资需求的县(市)申报了 EOD 项目,目前没有一笔项目资金到位。特别是受国家债券发行政策导向影响,我州计划争取的10.3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无法获批。由于资金缺口较大,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开工率仅为 25.4%。

二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本较高,后期运管维护缺乏资金支持。据生态环境部门初步测算,无论是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量大于20 吨/日)还是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量小于 20 吨/日),每年运行管理费用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从目前我州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看,资金负担较重,而且国家和省里没有专项资金扶持,仅靠县(市)财政承担能力有限。

三是建制镇区污水收集不足,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难以规范运行。全州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 13 个建制镇,镇区大部分为自建房,无污水收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日收集量达不到设计标准。个别有污水收集设施的房屋,因入户管网接入困难等原因,也造成收集率较低,从而影响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农民参与意识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建设村对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为难情绪和观望思想。特别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对部分乡村的围墙、道路进行过更新改造,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势必要对道路进行局部开挖等情况,容易引起群众不理解。

三、几点建议

州委、州政府提出全面推进全州农村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按照“中心优先、边境重点、逐步覆盖”的原则,分批分类实施建设。2023年和2024年分别完成40%和 90%行政村工程建设,到 2025 年底符合建设条件的行政村全面完成,任务十分艰巨。

(一)做好项目谋划,积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一是各县(市) 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协调行业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加紧筹措缺口资金,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二是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资金债券、EOD 项目申报工作,并争取金融机构支持,为农村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各县(市)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和项目总体规划,提前做好农村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谋划、包装及立项批复,为今后项目资金争取奠定基础。

(二)建立运管机制,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行。一是各县市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管理一体化、供水污水处理一体化”方向,建立“以城带乡、国有运营、统建统管”建管机制。依托现有城市供水运维平台,整合农村供水、污水处理管理机构,成立专业运维公司,推动农村供水和污水处理由行政管理向行政监管、企业运营转变,实现运维管理的常态化。二是积极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和污水处理管护技术培训,不断增强专业运行管护能力,提高技术服务队伍的专业化、 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以县(市)为单位科学制定农村水费收缴方案、水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分类做好成本核算和定价工作,将污水处理运维费用统一纳入水费一并收取,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做到以供保污、区域平衡。同时要将农村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费用全额纳入县(市)财政预算。

(三)立足本地实际,科学谋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模式。一是各县(市)要按照“纳网进厂(站、收集池)、建管到户”的建设标准,组织技术专家组下沉一线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点对点指导,科学确定污水管线铺设、收集池选址及污水治理模式。防止在项目实施中发生投资规模变化、设计变更、大修大改等问题。二是合理规划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布局、工艺和规模,既要满足当前需要,又要避免盲目超前建设。城镇化水平较高、人口密集的建制镇,可集中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人口少、集中程度不高的镇,可推广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处理设施。三是积极提高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各县(市)要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进镇区机关、集中居住小区、沿街商服等的污水收集接管工作,做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或根据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适当接收部分行政村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四)完善监测制度,推进农村饮用水水质不断提升。一是科学设置监测点,不断扩大检测频次,做好水样采集、实验室检测、结果分析等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是加强水质检测监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要求进行评价,确保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三是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培训、技术指导,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人员的专业水平。同时,加大对广大农村群众在农村供水、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方面知识宣传,增强健康意识。

(五)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延边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有效途径。这项工作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要构建高效联动体系,建立专班协调机制。州直相关部门和县市要强化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具体、具体责任人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工作时限,全力破解难点,打通堵点,克服消极畏难情绪,齐心协力,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六)强化宣传引导,切实提高村民参与热情。农村饮水安全和生活污水治理事关民生福祉,需要农民的参与、理解和支持,必须要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各县(市)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实例引导示范和完善村规民约等渠道,把党和政府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特别是要强化部门、县(市)、乡镇、村干部及群众等多维度的协调沟通,在工艺模式、长效机制等方面多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吸取合理化建议,让农民拥有真正的话语权,进一步调动乡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既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