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2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
州人民检察院院长 曹 宝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8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州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州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延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报告如下:
一、延边州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整体信访形势仍然严峻。2018年至2022年分别办理各类群众信访562件、822件、1344件、1738件、1137件,虽然受疫情影响2022年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信访总量仍呈上升趋势。
申请监督类案件逐年下降。2018年至2022年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02件,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979件,立案监督案件82件。2020年以来共办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案件13件。虽然各类监督案件下降程度不一,但总体案件数量逐年减少。
司法救助质效越来越高。2018年至2022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2件,共计发放救助金195万元。立案数、被救助人数、发放资金量等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已办结司法救助案件4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6万元,同比上升366%。
控申队伍素能持续提升。2021年,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2022年延边州人民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省级文明窗口”,所有基层院均被评为州级以上文明示范窗口。1人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人入选全国控告申诉检察专家库。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牢风险隐患源头防范
一是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最高检、省委、省院及州委关于维稳安保工作的重要部署,全力服务保障好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由检察长亲自指挥、分管副检察长一线督办、州院各业务部门及基层院各司其责,全方位排查风险隐患,对涉检不稳定因素和信访积案进行拉网式清理,集中梳理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人群。严格落实周调度及日报告制度,及时向州委政法委、州信访局汇总报送重点信访案件和不稳定问题线索,确保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指派专人进京协助省检察院及州委开展维稳工作,以实际行动保障了党的二十大和两会胜利召开期间延边地区的安全稳定,相关经验做法分别被州委和省院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并被转发至全省各市州分院及州内相关单位进行学习。
二是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持续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建立内部衔接、办理答复、质量保证各项机制,确保7日内回复答复率100%的前提下,通过系统抓取、线下询问、定期反馈等方式,切实加大对3个月未办结信访案件后续每月答复的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检察长阅批信访案件制度,重要信访件逐级层报检察长批阅后交办相关部门办理,对社会有重大影响、涉及利益群体较多的敏感信访件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决定分流处理,近五年两级院检察长共办信178件,阅批83件。专门组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办信工作组,对每一封群众来信,均做到全面审查、细致分析,对存在争议的问题主动听取办案部门意见,提出分流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核决定。对于涉及重大复杂案件或存在重点难点法律问题的,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亲自把关,组织分析研判和集体审查,并确定专人跟踪后续办理进展情况,有效避免了因处置不当激化矛盾事件的发生。
三是抓规范接访,做到窗口服务用心用情、渠道更畅。持续抓好窗口规范化建设,优化信访接待场所环境设施,用好、用活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律师通道,对涉及民营企业诉讼监督案件、律师代理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理。进一步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完善便民服务功能,统一和规范群众诉求录入标准、办理流程,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查询、咨询、联系检察官等服务。坚持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接访制度,健全律师值班接访机制,持续推进“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场所简易公开听证”工作落到实处。
(二)以求极致精神抓落实,攻坚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深化开展“包案+听证+救助”三位一体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一是将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作为常态化工作抓深、扎实、做细。建立以“领导包案”为主体、“诉讼监督”和“社会治理”协同推进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全面推动院领导包案工作做深做实。制定出台《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形成了“控申部门接访分流、院党组统筹谋划督导、包案领导牵头推进、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一体化工作格局。研究制定《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审批表》《院领导包案案件办理情况反馈表》,建立“事前审批+事后反馈+全程跟踪”工作模式,按照“六包”要求,对128件自办或分流其他部门的所有领导包案案件均实行全程督办、督促落实,相关做法被最高检通报表扬。二是全面推进检察听证矛盾纠纷化解新方式。始终将检察听证作为重点工作谋划推进,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五年来,共开展公开听证和简易听证274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离退休检察官等参与听证800余人次。对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信访人的信访事项进行上门听证,积极解决信访人的诉求,帮助生活困难的信访人争取司法救助。目前,听证信访案件全部息诉息访,息访率100%。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好“每案必评、实质化解”制度。在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中为每一个案件组建办案团队,明确以办案组形式办理此类首次申诉案件,形成包案院领导总体负责,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具体负责的团队化办案模式,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同步开展信访矛盾评估、预防和化解工作,运用公开听证、案件研判、领导接访等方式“会诊”式研判化解方案,切实增强办理信访案件工作合力,全线、全力以“实质化解”为目标发力。
(三)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推动司法救助扩面提质增效
2018年至今,共救助军人军属6人,未成年人39人,救助濒临返贫人员26人,妇女 68人。2019年和龙市院办理完成的郭长忱司法救助案件,系吉林省首例扶贫领域司法救助案件,并作为典型案例被省院和人民法治网采用。敦化市院拍摄的司法救助题材微电影《回家》荣获2022年度吉林省“优秀检察宣传文化作品”微电影类三等奖。在全面总结成绩和持续推动惠民生、暖民心的检察实践中,全州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完善经验做法,以“主动+合力+精准”的司法救助方式,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一是提质扩面主动救助。通过信、访、网、电等渠道,时时与各办案部门、各相关单位主动排查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了解当事人因遭受不法侵害或民事侵权纠纷,导致损失及生活困难的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告知其申请救助途径,协助其申请司法救助。二是健全机制合力救助。与民政、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联合推动《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涉军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机制的落实,持续加强与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沟通联系,有效形成了“双向对接、综合救助”的常态化工作模式和工作合力。三是突出重点精准救助。聚焦“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个专项活动,确定司法救助工作的方向和重点。联合州妇联共同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对列入专项活动范围的困难妇女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和困难帮扶工作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给予精准帮扶措施,切实增强被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办案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群众工作能力还有欠缺,较人民群众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司法救助存在案源筛选内外联动不够、司法救助专项救助资金不足等问题。三是发挥监督职责不够主动,监督不够深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宣传仍显不足,特别是司法救助、群众申诉等服务群众性工作社会认知度仍旧较低。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措施
一是做好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工作。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将信访维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控告申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矛盾源头治理和化解,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成果,高效回应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控申检察产品。
二是积极主动作为,促进联动合作。主动融入、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严格按照控告申诉“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开展工作,整合检察资源,科学配备工作队伍。寻求内外工作合力,加强与行政机关、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的协同配合,完善落实相关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更大工作合力。多元化开展司法救助,持续深入救助线索摸排,全力拓展救助方式,积极争取省院、州委政法委救助资金,不断深化检法救助线索移送,努力实现最优帮扶效果。
三是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主动应对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沉的新趋势,不断提高首办责任和领导包案水平,强化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直面基层矛盾,切实解决问题。检力下沉,检务前移,借鉴互联网思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不断开创延边控申检察工作新局面。
四是狠抓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能。人才兴则事业盛,控告申诉检察队伍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工作质量。将继续厚植育才的控申土壤,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积极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计划,岗位锻炼计划,梯队式培养一批能为会为善为的控申专业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