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的情况报告(书面)
2023-09-22 19:11:54

——2023年9月22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州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7月29日,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贯彻实施情的检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既充分肯定了我州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工作成绩,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了五个方面合理化建议。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对《报告》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认真研究,并抓好工作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落实

    (一)高位统筹推进

    中共延边州委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纳入《中共延边州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统筹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已由延边州人民政府16届17次常务会议、中共延边州委第13次州委常委会会议和延边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上中共延边州委书记胡家福高度评价朝医药发展成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州委州政府《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刚要》《延边州朝鲜族自治州“十四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重要决策中,均将朝医药工作作为重点推进。

    (二)强化部门联动

    对照《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中央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州卫健委积极与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事局、州科技局、州市场局、州教育局、州农委、省药监延边检查分局、延边大学等部门联动。在统筹推进发展、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培育等五个方面做出大量改善性措施,并写入《条例》(修订草案)和各相关制度中,推进朝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确保问题整改成效

    (一)加快推进《条例》修订工作

2022年,由州人大常委会牵头,编办、发改、工信、教育等22个部门与朝医药专家组成《条例》修订起草小组,州卫健委按照立法工作部署实施《条例》修订具体工作。起草小组先后召开起草动员会1次、专题研讨会3次,州内、外深入调研各1次。《条例》经过履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征求部门意见、公众参与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最终形成了本《条例》(修订草案)。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有效整合医疗资源,实现特色发展。2023年,经州委同意,州委编办批准整合延边朝医医院、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延边肿瘤医院和延边眼耳鼻喉科医院四家州直公立医院,组建目前的“朝医中医西医”三医结合的延边朝医医院;二是申报国家级优势专科。延边朝医医院朝医专业按照《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申报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直接纳入国家优势专科。延边中医医院延吉市中医医院朝医科纳入吉林省国家中医优势专科推荐名单;三是推进校地合作。实施《延边州人民政府与长春中医药大学合作框架协议落实方案》,延边朝医医院,延吉市、珲春市、图们市、和龙市、汪清县中医院与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省中医院)签订协议,培育中医、朝医高水平临床人才,不断提升传统医药服务能力,推进薄弱专科建设;四是开展朝医药专科联盟。在州人大支持下,延边朝医医院与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中医医院延吉市中医医院签订朝医药专科联盟合作,为下一步朝医药在全州各医疗机构实现互联互通打下基础;五是推进中医药“五大中心”创建。延边朝医医院以朝医治未病、朝医康复、朝医老年病为突破口,申报省级中医“五大中心”创建工作。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在省委省政府、州委支持下、卫生和人事部门将“推动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赋予延边朝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权限”写入《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为朝医医师提供待遇保障;二是引导专家推进师承教育。2023年,成功申报省名朝医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和基层名老朝医专家传承工作室4个,并按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引导专家开展朝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延边大学设置朝医方向硕士、博士点,正在培养高级朝医人才5人;三是重视混合型人才培养。在省中医药管理局和州财政局支持下,开展第五期和第六期省级西医学朝医培训,第五期已结业173名,第六期面向全省招收50名西医医师,推进朝医、西医结合的混合型人才培养。

    (四)推动科技创新

    一是推进一体化科学研究基地。总结整理调研经验,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增加建立“产、学、研、医、用”一体化科学研究基地内容,为朝医药研发平台提供建设依据;二是支持中(朝)医药科技项目立项。组织2023年延边州中(朝)医药科技项目评审,针对科研能力较薄弱的中医院,实施针对性指导,强化了传统医药科研能力,形成科研创新浓厚氛围。2023年我州成功申报3项省级朝医药科技项目;三是助推医院制剂研发。经过推广挖掘名中医的经方验方工作,带动延吉、龙井、敦化、珲春中医医院和延边大学等单位积极性,目前正在研究的朝药院内制剂达18种;四是推进医院制剂新药转化。延边朝医医院的“参蒿肝康丸”等两种院内制剂进入临床前期研究阶段,拟定纳入朝医诊疗方案,在朝医专科联盟推广实施;五是推进标准化建设。延边朝医医院,延吉、龙井、珲春市中医医院联合申报国家民族医药团体标准,3项朝医诊疗指南、3项朝医诊疗方案,助推朝医药标准化发展。

    (五)推动产业培育

一是提供政策扶持。州委州政府出台《延边州朝鲜族自治州“十四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延边州开展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实施方案》等文件,推进多部门联动,挖掘朝医药精华,助推种养殖、加工、研发、制药等全产业链发展;二是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3年朝医药文化弘扬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依托延边朝医医院在延吉市东山小学校、延吉市小营镇春光小学校开展传统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建设传统医药文化知识角,宣传传统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三是推进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延边朝医院分别申报吉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拟建设朝医药博物馆,推进朝医药宣传与普及,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和保护。同时延边朝医医院申报了《2023-2027年度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对朝医药事业发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把朝医药事业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督导各县(市)进一步加强和做好落实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保障力度

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工作的重要性,为《条例》修订保驾护航。待《条例》颁布实施后,探索建立由各级党委牵头,州县两级建立发展朝医药领导小组或议事机构,把卫生健康、市场监督、药品监管、农业农村、医疗保障等部门纳入进来,切实加强对朝医药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

(二)强化科研水平,提升服务能力

深入推进延边州人民政府与长春市中医药大学的校地合作等支援模式,进一步推动我州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朝医)作用,依托重点专科、优势专科及特色专科,持续鼓励科技创新,强化古典名方和名老中医经方验方挖掘及研究,推动朝药制剂研发和新药转化。加强朝医药资源保护与利用,扎实推进朝医药标准化建设,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的朝医药服务。

(三)支持产业发展,创新事业新模式

立足“产业强州”战略,充分利用好长白山脉药材资源,支持朝医药各产业链做大做强,着力推进健康延边建设。探索“朝医药+”新业态,开发融朝医药治疗、治未病、康养、种植养殖、健康为一体的旅游项目,挖掘一批治未病和保健领域的朝药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