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情况报告(书面)
2023-09-22 18:54:16

——2023年9月22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州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7月,州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9月29日,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既充分肯定了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取得的工作成绩,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以生态文明建设系统思维推动生态文明思想走深走实。一年来,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州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及延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生态强州战略部署,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环境安全,服务社会发展”为重点,全力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州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题研学。

(二)以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推动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按照“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工作要求,结合《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推动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黑土、青山和草原湿地保卫战。聚焦源头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突出抓好秸秆禁烧管控和“五化”综合利用,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智能化、大数据手段,强化“技防+人防”并用,对秸秆露天焚烧实施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闭环管理和智能化管控,2022年全州实现“零火点”。积极推进钢铁、水泥行业全过程超低排放设施改造和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全州125台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除尘脱硫等治理设备及国电龙华延吉电厂、大唐珲春发电厂安装超低排放治理设施全年稳定达标排放,实现氮氧化物减排606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353吨,超额完成总量减排工作。深化燃煤、扬尘、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专项整治,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聚焦综合施治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强化河流水环境质量监督,开展全流域“查、测、溯、治、督、评”,建立“一断面一方案一清单一台账”工作机制,及时督办整改,推动水质稳步改善、持续提升,年度化学需氧量减排535吨、氨氮减排55吨。全州489个纳入管理的入河排污口均完成档案建立、标识牌设立等工作。深入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回头看”,积极推进工业集聚区、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全州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印发《延边州饮用水水源地库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全州9个在用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稳定达标。聚焦系统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深入实施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在产企业超标地块风险监管,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修复与治理。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3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18.2%。加强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监管,组织开展全州39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清废行动”和“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扎实开展“绿盾”专项行动,“2017-2022绿盾专项”行动涉及我州自然保护区的1213个问题点位整改实现“清零”。紧盯自然保护地采石采砂、工矿企业、核心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聚焦问题,毁林毁湿毁草等生态破坏问题,持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建立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为主体、各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推进生态防护廊道建设,进一步巩固绿色存量、扩大绿色增量、提升绿色质量。2022年,中心城市(延吉市)优良天数为364天(优275天,良89天),优良天数比例99.7%,优良天数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9个百分点。24个国考断面中,开展监测的23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19个,Ⅳ类水质4个,无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2.6%,同比提升3.4个百分点。土壤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总体稳定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三)以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是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积极推进工业集聚区、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全州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开展全州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排查与整治行动,摸清底数、查清问题、厘清原因,形成污水管网建设研判报告,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有序推动整改落实。2022年,新建改造城市污水管网56.4公里,新建污水管网20.4公里,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25.9公里,改造老旧管网10.1公里。截至年底,全州排水管道长度1950.5公里。二是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制定印发《延边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不断加大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2022年,总投资2700万元的延吉固废产业处理园项目竣工投产,基本满足延吉市建筑垃圾消纳需求。今年上半年,总投资900万元的图们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全州共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9座,其中,垃圾填埋场6座,焚烧厂2座,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790吨/日。三是接续推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敦化市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敦化市黄泥河镇、大石头镇污水处理厂、汪清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敦化市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环保验收,并形成减排能力;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已经通水调试运行;汪清县百草沟镇污水处理站尾水湿地项目建设完工,全州污水处理能力69.25吨/日。

(四)以行政执法精准高效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依法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深入落实《环保法》和4个《配套办法》,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全年发放排污许可证203个,排污许可登记151个。整合执法资源,强化部门联动,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会商机制,实行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制度。深入开展春季清河、秸秆全域禁烧、夏季攻势、秋冬会战等4大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工业园区、燃煤供热企业、污水处理厂、固废危废、规模化畜禽养殖、自然生态、噪声污染等专项执法。全州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98件,罚款100.5万元。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745件,受理率、处理率均为100%。加强生态法治建设,启动新《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有序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更新发放执法证件176件,全面完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执法用车及执法装备配套建设,为202人配发制式执法服装,采购配置执法车辆9台,同时将执法范围扩大至延边州全域,有效解决了系统执法地域限制。强化系统规划引领,印发《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确定了“1+N”规划体系,形成了由4大类19项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有针对性谋划了6大类71个重点项目。深入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州办理9起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结案7起,涉案金额33.60万元,入库金额22.41万元,修复林地面积1.11万平方米,补植树木8000余株,清理固体废弃物160余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落实《报告》过程中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一是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压力较大。2022年全州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受上半年大范围沙尘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影响,我州今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去年同期水平较为困难。二是生态环境治理短板尚未补齐。受资金、技术、配套管网等因素制约,部分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污染治理效果未得到充分发挥。大气污染物减排形势严峻。“十三五”期间我州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已全部淘汰,全州现有59台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决定了全州氮氧化物减排量,但受煤价上涨、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不乐观,自主减排积极性效不高,年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完成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督导州直部门和县(市)政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争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围绕建立健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环境责任目标的硬约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突出重点实施一批标志性战役,提升固废危废风险管控处置水平。

)争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排头兵。围绕全面构建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广泛推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强化生物安全保障,增强重点区域生态功能,增值生态资产,筑牢国家东部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国土生态安全。

)争当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排头兵。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加快推进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出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步州委州政府将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美丽吉林”“绿美延吉”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力推动延边州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