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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文件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工作报告

2015-03-23 16:42:49

 

——2015年3月20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长 张立华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向常务委员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院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遵循“八字总基调”,坚持“一年夯基础、两年求突破、三年创一流”工作目标,上下一心夯基础,全力以赴谋突破,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推进,为维护林区安全稳定、保障林业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坚持围绕林业发展中心,积极服务林业经济社会发展。牢牢把握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按照“立足职能、规范服务、务求实效”原则,积极服务延边林业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紧紧围绕“五大发展”完善服务措施。针对延边林业一系列经济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林业经济发展方面的法治需求,深入所属森工企业局和林业重大项目建设单位,积极为林业经营者宏观决策提供参考,深度融入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提升了服务大局的实效性。二是注重突出服务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为延边林业发展及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服务保障,提供法律咨询300件次,提出预防建议20件,检察约谈15人次。三是深入推进民生检察。把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依法查办涉林、红松果林竞包、医疗、征地拆迁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各类犯罪,真正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促进了惠民政策落实的过程。
(二)突出林区检察机关的专业特点,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跨跃式发展。一是重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涉林犯罪,突显专业特色。共受理提请逮捕和决定逮捕案件120件174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8件29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88件1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81件564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06件152人。经审查,起诉344件470人。批捕起诉合格率、定性准确率、法定时限率均达到了100%。二是探索林业规律、特点,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件21人,其中大案10件,涉案人员中科级6人、副处级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1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件。全面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研析林业行业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规律和特点,对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行业和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数达1500余人。三是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第一要求,推进法律监督。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立案23件26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5人。突出加强民行检察工作,共办理民行申诉案件33件,提请抗诉和提出的再审、不支持监督申请以及督促履行职责等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开展了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9人。四是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和谐。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群众诉求,认真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工作,推行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近五年来无一起上访积案,进京进省访为零。
(三)强化发展软实力建设,进一步创新完善了工作机制。注重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优化侦查资源,办案规模得以提升。运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侦查合力,有效突破办案检力不足的瓶颈,强化办案力度,在完成全年预定的立案目标任务后,抽调20名精干力量与延边州检察院密切配合,组成办案团队在长春地区奋战一年,圆满完成了省院交办的大要案。加强诉讼工作配合,侦查监督机制得以健全。发起召开延边林业公检法联席会议,就如何开展派出所法律监督及办案机关适用强制措施等具体问题达成共识,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联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渠道得以畅通。两级院相继与同级林业法院召开民行工作联系会,在同级法院设立了“检察官工作室”,与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服务站建立了“民行申诉代转站”,聘请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转申诉案件,实现民行工作为民服务和诉讼监督的无缝对接。以“千警进万家”为载体,群众工作服务机制得以完善。不断深化服务举措,走出机关“接地气”进行民情访谈,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通“检察官巡访服务车”,面对面沟通、心贴心服务,拉近了检民之间的距离;深化、细化检察官巡访工作办法,保证了检察官巡访服务实时化、巡访工作业务流程化。
(四)坚持强基固本,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得以夯实。办公办案条件明显改善。针对各基层院整体检察设施和装备老、旧、破,不能适应并阻碍了林区检察事业发展的局面,积极协调,争得支持,筹措4000多万专项资金用于两级院信息化建设、办案用房和检察专业技术用房的维修改造,为推进延边林区检察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干警文体生活日益丰富。各基层院从工作需要和干警生活需求出发,修建干警食堂,筹建了图书室、电子阅览室、体能训练室等学习活动场所,为干警工作之余放松身心、加强锻炼提供了好去处,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从优待检得到落实。从关心、厚爱干警出发,实施“健康”工程,组织干警体检,建立干警健康档案。实施“暖心”工程,对生病住院的干警及家属,院领导亲自探访并派人慰问,让干警切身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实施“福利”工程,主动协调,征得延边林管局支持,解决因改革干警异地工作住房问题和家属同城工作问题,为干警争取到了“实实在在”的福利。
(五)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改观。将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与“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牢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目标任务和方法途径,善用底线思维强化队伍管理,坚持广开言路接受监督,聚焦“四风”查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队伍素质结构得到改善和优化。注重引进人才,在省院的倾力支持下,为延边林区选调招录14名大学生,延边州院推荐调入5名办案骨干和双语人才,极大缓解和改变延边林区检察队伍人员不足、人才匮乏、队伍结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为林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三是强化对下指导。分院党组成员经常深入基层院进行帮扶、指导。通过基层建设抽样评估、目标任务督导落实、难点问题有效解决等长效机制,提升了林区检察机关的软实力和执行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总体上看,2014年延边林业各项检察工作进展态势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林业检察基层基础薄弱、经费保障难、装备落后、检力不足等制约和阻碍了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群众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应对困难和挑战的能力还需提高,品牌特色创建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内部管理、队伍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改进;四是队伍结构不合理、检察官断档、人才奇缺等亟需重视和解决。
三、2015年延边林区检察工作谋划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林业将进入转型发展、跨越经营的新阶段,从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法律保障的大视角出发,我们林区检察机关将牢牢把握林检工作的职能定位和专门属性,在保护和建设生态文化中彰显林检机关特色,全力开启延边林区检察事业的新征程。一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在服务林区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思路。准确把握林业发展大势,顺应林业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要求,围绕省委提出的“五大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真正做到办案维护稳定、执法服务发展、监督促进和谐,以新的思路推进延边林区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在执法办案工作上有新突破。把加强法治建设的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严格公正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林区、法治林区建设。三是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在推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公信力上有新举措。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引和规范执法办案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执法管理、执法考评、执法公开以及监督制约机制,以平等谦和的态度对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诉求,坚守杜绝冤假错案的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进一步明确改革措施,在深化林区检察改革上有新成效。继续把林区检察改革作为全年工作的总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深入探究制约林区检察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短板”,着力解决当前困难,提前做好深化林区检察改革的思想和能力准备。五是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推动检务保障能力再上新台阶。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抓好经费保障、科技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检务保障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六是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能,在打造过硬林区
检察队伍上有新作为。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更加深入地加强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推进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林检队伍。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5年,是延边林区检察工作承前启后、全面突破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一年。我们坚信,在省院、州委、州人大的领导、关怀和监督下,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进一步提振队伍精气神,在林业这一主战场,发挥专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延边林区检察工作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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