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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州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

2016-05-23 09:41:07

 

——2016523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安排,322日至45日,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纪凯奇副主任为组长的调查组,对全州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州及敦化、延吉、珲春人民政府的汇报(图们、龙井、和龙、汪清、安图作书面汇报),组织召开了有公安、发改、教育、社保、人社、卫计、乡镇、街道、社区等部门和户籍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了户籍办证大厅,与办理户籍的群众进行了交谈,对全州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有了基本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底,全州户籍人口总数为213,5757人,同比减少0.45%。其中,延吉54.13万、敦化47万、汪清22.85万、珲春22.79万、安图20.52万、和龙17.97万、龙井16.4万、图们11.9万人;017岁的有26.1万人,占12.2%1834岁的有48.1万人,占22.5%3559岁的有97.5万,占45.7%60岁以上的有41.8万人,占19.6%20162月,全州实有人口总数为140,2121人(不含10个林业局约2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75,8130人,占54.1%;暂住人口18,4993人,占13.2%;寄住人口44,4978人,占31.7%;外国人13083人,占0.93%

全州城镇户籍人口为150,0474人,占总人口的70.2%,同比增长3.48%。其中,延吉城镇化率为91.5%、图们为81.26%、珲春为75.70%、龙井为66.8%、和龙为62.74%、安图为59%、汪清为58.1%、敦化56.07%

按照要求,我州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于2015年全面启动,州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深入发展。

()及时部署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出台后,我州及时进行了研究落实。一是主要领导提出明确要求。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在听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汇报后,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州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抓紧出台我州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任务。二是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全面部署。州人民政府成立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公安、发改、教育、人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20156月,州人民政府召开了有22个职能部门参加的会议,对我州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不断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任务的落实。一是制定了我州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州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深入八个县市进行调研。特别是针对延吉市的情况,多次与延吉市沟通协调,延吉市表示按照要求全面放宽落户限制,执行统一的落户标准。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成为我州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二是落实了户口迁移政策。我州按照国家和省文件精神全面放开了城镇落户限制,只要在我州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就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对大中专及技术人才,只凭相关证书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三是实行了新的人口管理模式。一方面,自201551日起,我州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区分,按照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了户籍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另一方面,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推行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具备在我州城镇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或者稳定就业或者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教育、医疗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九项便利。

(三)逐步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一是为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去年以来,全州公安机关积极为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2015年共为2458名无户口人员解决了户口登记问题。今年将继续加大这项工作力度。二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为落实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我州教育部门出台政策,使17318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有了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入学、同等编班、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中考与城镇子女同等的待遇。延吉、敦化计划各建一所学校,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另外,全州有4300余名寄宿学生获得了生活补贴。三是开展农村就业改革试点工作。州人社局在安图开展了农村劳务经纪人试点和在敦化开展了农村就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四是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州社会保险部门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已经有37.8万人参加了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五是加大落户城镇农民工及其他人员救助力度。州民政局出台政策,对落户城镇农民工及其他人员遭遇突发事件、临时困难等给予及时救助或纳入城镇低保,以保障进城农民工的生活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人口负增长且外流形势严峻。我州213万多户籍人口,有近60万在外地。2015年,我州人口自然增长率为负千分之0.73、机械增长率为负千分之2.19。人口负增长主要是受婚龄夫妇不愿意生育、经济发展缓慢和外流人口增多等因素影响。比如,近年来,我州因出国劳务、婚姻等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或国籍的人数逐年增多,2013年有513人、2015年达到869人;2015年,我州只有珲春市迁入人口略大于迁出人口数,其他七个县市迁出人口均多于迁入人口数。

(二)农村诸多优惠政策致使农民进城落户意愿不强。近年来,国家对“三农”的扶持优惠力度不断加大,粮食直补、农村危房和泥草房改造、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家电下乡,取消农村各种税费等等惠农利农措施让农民得到了实惠。特别是,城镇结合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使得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所以,农民舍不得放弃“三权”和这些优惠待遇,进城落户的愿望不强。各县市都反映了这一情况。

(三)户籍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优势尚未充分显现。我省的居住证制度四月下旬实施后,与居住证相衔接的就业、教育、医疗、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人口信息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分类信息系统还不完善,对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人口信息掌握的精度还不够;我省土地确权发证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建立还分别需要二至三年时间;农村医疗保险比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高;农村计生、养老保险与城镇计生、养老保险衔接制度尚未完善;特别是就业、住房等基本服务机制还不健全等,这都直接制约了农民进城的积极性。

(四)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有的县市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抓得不紧、落得不实;有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有为难情绪,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属于顶层设计,下面难有所为;有的部门任务不明、职责不清;对户籍制度改革宣传不够,广大农民对落户城镇的优惠政策了解得不多,各方面理解、支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社会氛围还没形成。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对户籍制度改革的认识。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对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学习。深刻领会户籍制度改革重要意义,全面理解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是事关深化改革、城镇化进程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战略性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推进和落实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大对户籍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采取有效形式,全面阐释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要性,详细宣讲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积极营造户籍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大力学习和宣传各地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加强农村“三权”保护和流转工作,解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最根本的权利,保护和实现好这些权利是农民进城落户的必要条件。一是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二是加快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体系的建立,引导农民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公开、公正进行产权交易,使进城农民充分实现权利流转,获得最大的实惠。三是加快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研究工作,切实保护好集体成员集体收益分配权。坚持好以人为本、尊重群众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农民以退出“三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

(三)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城镇的吸引力。产业发展是城镇化的前提条件,城镇就业岗位多,吸纳常住人口和农民工的能力就强。一是要加快城镇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要深刻领会州委提出的“解决延边的所有问题,靠发展,发展靠项目、靠大项目。”的战略论述,充分利用好各种政策叠加优势,上好项目,上大项目,增强城镇就业能力,提高进城农民就业率。二是坚持好统筹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在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中,要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统筹推进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与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合理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同时,延缓我州人口外流趋势。

(四)扎实推进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让进城落户的农民生活得好。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州、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克服等靠思想,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措施,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各项配套政策的实施。一是政府及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发挥统领协调作用。要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规划,及时制定方案,跟进部署、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完成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我州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各有关部门要敢于担责,认真履职,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公安、发改、教育、就业、医疗、住建、农业、保险、税务、国土等有关部门需要制定配套政策的要抓紧制定,政策已经明确的要抓紧落实,确保进城的农民有工作、有房住,并且能够享受到城镇居民同等的医疗、养老、救助等各项待遇,使他们融入到城镇生活,感受到城镇生活的美好,最终实现“转得出、安得稳、活得好”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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