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016-03-25 09:10:00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3月24日,州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新任命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车光铁主持并监誓。
车光铁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歌奏毕,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成龙走到宣誓台前,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副主任王燕铭、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春山和常委会委员李俊杰、郭云峰及本次会议任命的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并排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明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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