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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工作报告

2016-03-24 11:58:03

——2016年3月24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长   闫立华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向常务委员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总基调,科学把握林区检察工作“新常态”,以全面提升为主线,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立足检察职能,着力服务和保障林区改革转型发展

积极投入平安林区、法治林区建设,努力为延边林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办理审查批捕案件104125人,依法批捕7688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24470人,移送起诉292425。对重大刑事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批捕准确率和起诉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办理了延边林区首例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依法批捕起诉张志武等26人,在林区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犯罪,慎用逮捕强制措施,慎重审查起诉,依法从宽处理,不捕3039人、不起诉21人。

二是坚持有腐必反,大力惩防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19人,其中,科级10人,处级3人,大案比例达83%工作中,坚持内外兼顾,两条线协调作战。在林区内部,查办了白河林业局原副局长程某系列贪污案、林区司法人员系列渎职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林区系统之外,与延边州院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查办了省院交办的吉大原副校长王某、吉林省肿瘤医院原院长于某、白山市原副市长苗某等系列职务犯罪大要案。积极构建侦防一体化体系,扎实开展个案预防和专项预防,全年共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52件,110个单位和部门签订了《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书》。

三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32人、撤案5件、追诉20人;提起刑事抗诉3件,全部依法改判;办理监管场所内职务犯罪13人,羁押必要性审查33人。突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行监督案件44件。工作中,注重加大生态司法保护力度,对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批捕2532人、起诉157254人,收回被侵占林地、湿地800多公顷。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工作,完善生态修复机制,通过公益补偿、补植复绿等方式补植林木7600余株,恢复被毁林地66.93,提起督促起诉检察建议7件。

四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主动深入林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76件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21件次。着眼生态、法治、民生三个方向,打造了检察官巡访、阳光检察、民生检察1+4工作法、预防工作N+模式等独具特色的亮点和品牌,服务发展的思维得以创新,载体更加完善,举措更加丰富。同时,不断完善控申疏解、刑事和解、民事调解“三路化解矛盾”机制,连续六年无进京进省访。

二、服从全局立足长远,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工作

牢牢抓住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这一重大发展机遇,增强政治自觉,敢于担当,林区检察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林区检察改革方面,完成了资产核查、干警职务职级备案、工资核定等一系列事关林区检察发展、事关干警切身利益的基础性工作,为司法改革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检察改革方面,完成了员额内检察官选任、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办案责任制等改革基本任务2015910两级院正式按新机制运行。在推进改革进程中,我们坚持“五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政策理解到位、利益兼顾到位、对下指导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确保了工作、队伍“两个平稳”,实现了业务工作与检察改革“双进共赢”。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林区检察发展根基

队伍建设方面,坚持从严治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检察队伍的党性修养和责任意识得到强化,纪律作风明显转变。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创新培训模式,运用以案代训、以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干警的综合素能。同时,坚持人才强检战略,面向省内外择优招录22名选调生,从全州检察、法院系统调入10名学历高、能力强、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优化和改善了队伍的学历层次和年龄结构,为检察事业注入新鲜血液和活力。

检务保障方面,在省院和州委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两房”维修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工程,两级院办公办案条件明显改善,分院机关结束了建院33年来无独立办公办案用房的历史。开通了三级专线网,建成了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远程侦查指挥、讯问、视频接访系统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科技强检能力大幅提升,为林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过去的一年,延边林区两级检察机关上下一心协力谋发展,聚精会神抓落实,各项检察工作发展态势良好,在省院派出单位综合考评中位居第一,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认可和社会各界广泛赞誉。林区检察事业所取得的发展和进步,得益于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延边林区全体检察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林区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检察工作护航林区经济建设的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仍需进一步提升;检察改革“精装修”刚刚起步,内设机构运行不顺畅、机制不完善;执法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干警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对此,我们将精准“对标”,找准“对路”,切实加以解决。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延边林区检察承上启下发展的关键一年,随着延边国有林区全面停伐,林区经济将进入绿色发展、转整改的关键期,工作重心转向森林管护,由此引发的资源、体制、结构以及利益分配调整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将会增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和专门属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转变发展和服务理念,秉持“两级院一盘棋”思想,让检察队伍强起来;秉持“派出院也有大作为”的观念,让检察业绩亮起来;秉持“以有为赢有位”的理念,让检察干劲鼓起来;秉持“亮剑”精神,让林检精气神提起来;秉持“精强”意识,让林检形象树起来,推动林区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全力营造一个“高效有质量,紧张有秩序,和谐有快乐”的延边林区检察工作格局。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林区转型振兴发展。在林言林、以林为本,紧紧围绕延边林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调整服务方向、服务重点和服务方式,以新理念引领服务林区发展新常态,促进林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是更加注重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林区稳定、侵害民生民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促进林区社会和谐。

三是更加注重惩防职务犯罪。在保持查办力度不放松的前提下,突出查办侵害民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及林区企业整转改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净化延边林区政治生态。

四是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推动多元化诉讼监督格局健康发展

五是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在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注重生态司法修复,策应人民群众对生态安全的需求。

六是更加注重深化检察改革。扎实开展改革“精装修”,遵循司法规律,本着“简单直接、好使管用”的原则,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完善监督体系,切实做好法治供给侧的改革创新。

七是更加注重提升检察保障能力。不断强化队伍、纪律、检务和信息化保障,全力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夯实根基,推动林区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八是更加注重强化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坚定政治方向,加强代表服务和联络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部署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坚决的贯彻落实。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新一年的林区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改革意识、忧患意识、担当意识,以饱满的精神,坚定的信心,扎实的作风,十足的干劲,依法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守护延边青山绿水和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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