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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12-17 14:38:36

——20151217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林哲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1124作出召开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在州委的直接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我州实际,依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大会的筹备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务工作的组织安排

根据大会筹备工作的需要,州人大常委会于11月中旬组建了会议筹备工作机构,成立了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在主任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纪凯奇担任秘书长,下设会务、材料、组织、条例等7个组,明确了各组职责。1118日下午,召开了大会秘书处各组负责人会议,对筹备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各组又分别召开会议,把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头,确保有条不紊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二、会议相关材料的组织情况

按照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议程,对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和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到目前为止,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已经组织起草完毕,这两个材料多次征求了相关领域的意见,进入最后修改阶段。其他报告的起草工作基本完成。同时,我们还组织起草了常委会工作报告,这个报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主任会议多次研究修改,现提交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再经部分修改补充后,向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此外,向大会书面报告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组织工作也已基本结束。

本次大会还将审议通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天然矿泉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这部条例从2014年起开始制定,已经过常委会多次审议和修改,并在媒体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完成了向上级国家机关沟通协调等工作,目前条例内容基本成熟,可按时提交大会审议。同时,我们还启动了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程序,拟提请代表大会审议废止。

三、提经本次会议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

主任会议提出了6项建议草案提交本次常委会议审议。

(一)关于大会日程。按照本次代表大会的议程,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大会的日程做了具体安排,并拟定了日程(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

(二)关于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按照大会需要,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了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由中共延边州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政协主席,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各代表团团长,各县(市)委书记和各界代表人士组成。大会秘书长建议由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纪凯奇同志担任。

(三)关于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由中共延边州委书记和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

(四)关于大会执行主席。执行主席建议由主席团中的州委、州人大常委会、群团组织负责人和各代表团团长担任。

(五)关于大会选举办法。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事项,我们组织起草了大会的选举办法(草案)。各项候选人登记表、名册也已准备完毕。

(六)关于大会列席人员名单。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了列席人员名单(草案),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其他准备,如大会的宣传、议案、翻译、财经、信访保卫等各项工作都已全面展开。预计在大会召开之前,各项准备工作将全部就绪。建议大会如期举行。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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