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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天然矿泉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

2015-12-17 14:32:25

(20151217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州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天然矿泉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经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和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认为,制定本条例是十分必要的,条例草案经过多次审议修改,现已比较成熟。因此,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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