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立法规定(草案)》的议案(草案)
2016-12-02 10:15:15
2016年12月2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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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立法规定(草案)》,经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后,赋予自治州同步享有民族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法规的规定》仅仅是民族立法程序的制度规范,难以适应立法新要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立法规定(草案)》在全面保留《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法规的规定》内容的基础上,新增地方立法程序等方面的内容,使之提升为法规规范。规定草案经过多次审议修改,现已比较成熟。因此,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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