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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医疗资源配置情况调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书面)

2016-11-18 08:46:06

 

——20161118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州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医疗资源配置情况的调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延州人常发〔201528号)文件要求,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科学规划我州医疗资源布局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公立医院就医环境。依据《吉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延边州区域卫生规划(2016 -2020年)》制定了《延边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 -2020年)》。为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发展,对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延边肿瘤医院、延边眼耳鼻喉医院进行医疗资源整合。一期工程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建筑面积4.35万平方米,目前投入资金2.2亿元,预计今年12月份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建筑面积为1.8万平方米,预计投入资金8500万元,2017年末主体竣工。延边妇幼保健院投入5300万元扩建1.6万平方米业务用房于今年6月份投入使用,按照“3+1”模式进行示范单位和学科体系建设。

(二)建立全州多层次综合医疗联合体。稳步推进政府主导的多层次医联体工作,包括延边大学附属医院与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和8个县(市)县级医院建立的9家省级医联体;州属6家医院与8个县(市)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20家州级医联体;8个县(市)县级医院与所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99家县级医联体;全州71所乡(镇)卫生院与所辖村卫生室建立763家乡级医联体,并签订《吉林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协议》。通过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和骨干医师培训,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绩效,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度,逐步形成基层接得住、医院舍得放、群众愿意去的就医态势,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任务,真正助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的形成和医疗服务体系的建立,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二、积极推进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显著。2014年全州4个县(市)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基础上,20159月,其它4个县(市)全面推开,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各改革县(市)按照省、州统一部署,不断修订完善改革政策,落实政府保障责任,以取消药品加成为突破口,开展综合改革,取得“三升一降两回归”成效,即医疗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升,患者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医生职业本位和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明显回归。

(二)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延边州被确定为第三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根据《延边州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动。州属6家公立医院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集中统一批量采购全部药品和部分高值耗材,并今年82日起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除中药饮片)。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减少的药品收入,15%由财政增加投入解决,10%由各医院通过降低管理成本予以消化,75%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弥补,进一步降低患者的就医成本。

(三)构建分级诊疗模式。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全面推进我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起草了《延边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1011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延边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发〔201614号)。这将有力推动我州的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能够更加合理科学利用全州医疗资源,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四)持续提高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一是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从2015年起,在全州21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覆盖118个科室,截止6月底,受益群众达18.5万人次,极大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确实提高了医疗服务效率,得到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及双向转诊服务平台建设。全州14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延边州预约诊疗服务及双向转诊医疗信息平台,采取电话、现场、网络及手机等多种预约方式,用朝、汉两种语言服务,截至目前,累计受益群众达265.6万人次。其中,延边大学附属医院预约诊疗率达到51%,复诊预约率达到89%,预约患者分时段就诊率达100%。同时与州属及各县(市)公立医院签署双向转诊协议,逐步推进双向转诊预约服务,为基层医院提供充足号源,坚决实行“转诊优先”、“预约优先”制,为转诊预约患者开通绿色通道,保证转诊患者来院后无推诿、无等待。

三、全力抓好城乡基层卫生建设

(一)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启动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和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提高乡镇卫生院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改善居民就医环境。为全州71所乡镇卫生院免费配备急救车和急救设备,每辆价值19万元,提升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能力。

(二)积极完成省、州重点民生工程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州委、州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州“十大民生工程”、政府重点工作,重点民生实事。各县(市)党委、政府将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全州三年累计投入4510万元(含上级补助),共建成765个标准化村卫生室,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三)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34个乡镇卫生院、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馆,为全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举办了多期适宜中(朝)技术培训,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普遍得到提升。

(四)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的主体责任,逐步解决村卫生室松散化管理问题,深入推动紧密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待遇普遍提高,延吉市、珲春市将乡村医生纳入财政开支序列,并将村卫生室运营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畴,每名村医每月按服务人口领取3000-4000元工资;其他县(市)每年对村医的补助额度不低于2万元,极大地调动村医服务的积极性。

四、支持和发展好非公医疗事业

(一)支持大型医用设备进入社会办公领域。大力支持有条件的、符合配置标准的非公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将非公医疗机构纳入全州配置规划范围,共规划非公医疗机构(含林业系统医疗机构)10台指标,占延边州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规划总数16%

(二)分类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5号)文件精神,州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延边州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延边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按照凡法律法规未予限制的,均允许进入原则,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增强卫生事业发展活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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