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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全州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09-23 09:58:46

 

——2016923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春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首先,我对全州检察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州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自去年以来,延边州检察机关坚决按照省、州委及省检察院部署,全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检察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坚定政治自觉。州院始终抓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讲政治、懂规矩、顾大局,明确了检察改革的推进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的思想。

二是凝聚思想共识。州院组织两级院70多人分三次参加了省院改革培训,吃透改革精神和任务目标。院领导对干警进行一对一谈话辅导,把改革的相关政策向干警说明白、讲透彻广大检察干警形成了“早改革早受益,早改革早发展”的广泛共识

三是坚持高效推进。全州两级院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一体推进的改革工作格局。州院全州检察队伍结构进行定量分析、科学测算。两级院制定改革计划推进表,以“倒计时”方式分两批历时近三个月完成员额检察官选任、内设机构整合等改革工作。

(二)以“开弓没有回头箭”的精神全面落实改革任务

一是员额选任“一步到位”。改革前,全州检察机关共有专项编制654个,实有597人,其中,具备法律职务474人,占实有编制数的79%。州院坚定不移地压缩员额比例。在选任标准上,以“具备成熟的司法能力”作为根本条件,全州两级院共选任员额内检察官222人,员额比例33.9%。其中,州院选任58人,员额比例35.4%,基层院选任164人,员额比例33.5%。全州具备双语办案能力101人,占员额的45.5%在操作程序上,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经过笔试、面试、领导推荐、群众推荐、谈话推荐等环节选任员额检察官。全体干警对遴选过程、结果表示充分认可。

二是落实办案责任制。州院牢固树立“责任本位”理念,探索建立检察官、辅助人员在内的司法办案主体责权清单,不断完善“主体明确、责权明晰、归责合理、问责严格”的责任体系。严格执行省院提出的“三个一律”(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冤假错案的,一律清除出检察队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取证不合法或审查不认真导致证据被依法排除的,一律进行核查,严重失职的停止办案工作;对被举报在办案中违纪违法的,一律进行调查,视情形作出处理)。健全工作机制,州院从工作流程、考核考评、监督管理等方面着手建立10多项工作制度,编发《侦查信息实用手册》、《职务犯罪侦查流程规范》等工作文件。

三是同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州院“大部制”模式推进机构改革,将25个内设机构整合为“81委”,设置职务犯罪检察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务管理部、检务保障部、政治部、监察部,机关党委与政治部合署办公。坚持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凡是进入员额检察官必须充实到办案一线。改革后,全州办案一线人员441人,增加26人,占实有人数的73.9%。科学合理调配人员。州院将优秀的中层干部及检察员担任主任检察官,建立20个检察官办案组,每个办案组配备1名主任检察官,推进扁平化管理。

(三)深化改革“精装修”,完善办案管理运行新机制

一是健全工作运行规则。自去年9月以来,两级院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下,研究制定了各部门工作运行规则和流程图,对岗位职责、工作模式、运行流程进一步充实细化,保障检察工作在新机制下平稳运行。

二是完善办案工作模式。州院探索实行刑事案件捕诉整合模式,即把侦查监督和公诉业务细化分类,每个检察官办案室各司其职;基层院实行简易案件捕诉一体模式,缓解了案多人少的问题,提高了办案效率。健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整合全州办案资源,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得到提高。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实行检察官负责制,主任检察官要在分管副检察长的领导下,在部长、副部长的协调下开展办案工作。部长、副部长强化对办案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是健全案件受理分案机制。州院探索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由案管部门统一录入受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根据系统参数直接分配到检察官办案组,确保了案件办理的公正与高效。

二、检察改革的红利初步显现

一是优化了职权配置。经过内设机构整合,组建检察官办案组,人员向办案一线倾斜集中,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同时,各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特别是补齐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短板。今年全省民行工作现场会将在延边召开,延边工作经验将得到推广。

二是形成了激励机制。通过改革,检察干警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主动加强学习,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和风气。今年,州院已举办优秀公诉人评选、民行检察业务竞赛等活动,员额检察官敢于担当、敢于负责,责任心、进取心不断加强,新的司法理念和办案方式落地生根。

三是办案质量效率提升明显。全州检察核心业务数据稳步提高。截至今年8月底,共审结刑事起诉案件1695件,审结率86.8%,与去年同期持平,有罪判决率100%。追诉88人,同比上升91.3%,其中纠正遗漏罪行47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1人;提出刑事抗诉13件,同比增长116%。监督立案38件,同比上升72%。未发生捕后判决无罪、撤案情况。目前,全州立案渎职侵权案件1692人,同比上升162%;立案贪污贿赂案件67100人,与去年持平,反贪大案比例达到74%;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平均办案时限比改革前均有缩短。

三、完善检察改革工作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充实延边员额检察官数。延边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面对维护边疆稳定、服务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等工作要求,双语诉讼办案压力大。仅今年上半年全州批捕案件469件,涉及双语办案的202件,占43%;全州审查起诉案件1161件,涉及双语445件,占38.3%。在侦查、批捕、审查起诉、提请公诉、法庭审理等诉讼环节,在法律文书制作,提审、询问、释法说理等方面都涉及到双语诉讼工作,延边办案任务量相比其他地区成倍增加。因此,在办案工作量明显高于其他地区的实际情况下,延边员额检察官数也需成倍增加,在原有员额检察官数的基础上,提高幅度比例80%-100%,保障延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履行。

二是进一步兼顾三类人员利益。按照中央改革政策,员额检察官、辅助人员、行政人员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办案补贴增长幅度为50%20%。员额内检察官进行检察官职级套改,检察官等级全部晋升一级。但在员额选任过程中,一批具备检察官身份、拥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老同志,高风亮节,转为辅助和行政人员,为检察事业发展甘当阶梯。因此,州院探索对未入员额且具有法律职务的检察干警,特别是临近退休的干警在检察官等级晋升上予以倾斜,兼顾各方人员利益。

三是在人员招录上予以倾斜。近年来,两级院通过选调等方式招录一批非本地区籍的考生,而这些招录人员基本是以在延边工作为跳板,积累检察工作经验、通过司法考试后,考录到其他地区工作,人员流失影响了基层检察工作的开展。由于延边属于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招录人员时建议在学历、户籍、考试门槛等方面降低细化标准,缩短招录周期,以便招录人员尽快投入到工作岗位。

四、深化检察改革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延边州院将始终抓紧抓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实现改革预期目标。

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彻始终,树立看齐意识,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促使广大检察干警形成改革的坚强意志和必胜信心。

二是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精装修”工作。围绕岗位、职责、流程等要素,完善工作运行规则、司法办案责任制、业务工作考评、监督制约、检务管理保障等制度体系,确保检察权规范公正行使。

三是做好改革新机制的调整磨合。在运行新机制过程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对运行检察新机制的分析和总结。加强员额检察官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力度,提高按照新机制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是主动争取外部支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人大的监督下开展改革工作,积极协调组织、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共同推进重点难点改革任务,凝聚改革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州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激活检察内生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延边的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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