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2016年9月23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延边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刘东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政府委托,现对《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作如下说明。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先导工程,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系统推进的重要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对于推动法治延边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使法治成为延边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延边“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州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为深入推进我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在全国开展“七五”普法的总体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县(市)、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将由州委、州政府转发。
“七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五个迈上新台阶”的重点任务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法治延边建设任务部署,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基层法治实践,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努力使法治成为延边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顺利实施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目标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提质增效,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更加符合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新需求,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更加符合人民群众对法治延边建设的新期盼,全社会法治信仰进一步提升。
为此,特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之际作出决议,以推动全州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努力实现“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内容
《决议(草案)》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的客观需要和法治延边建设,确定了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二是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必须将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实施宪法宣誓制度。三是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学习宣传。四是围绕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关于普遍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
《决议(草案)》确定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这是根本目标所决定的。同时,为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确定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领导干部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青少年是源头根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法治市场建设的重要主体。重点对象范围较“六五”普法规划规定的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农民工六大类重点对象,有了较大调整,以期更加突出重点、强化精准普法。
三、关于积极构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地
法治文化建设是延边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品牌工程,突出发挥延边地方特色文化优势和延边特有地域历史文化资源,精心打造具有我州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规模化、系列化,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经常化、常态化,使法治文化更为深入地渗透和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引导广大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构筑具有延边特色、体现现代法治建设方向的法治文化建设新高地。
四、关于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是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决议(草案)》明确要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法治创建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基层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关于加强组织实施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特别重要。《决议(草案)》要求全州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决议(草案)》特别增加了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吸纳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普法工作格局。
六、关于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监督检查是推进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决议(草案)》要求出台延边州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加强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检查。全州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验收,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延边州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得到全面落实。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和以上说明,请一并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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