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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州十四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2016-09-23 09:47:44

 

——2016923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州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99日,州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对州政府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2011年至2015年,我州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州人大常委会继续做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七五”普法工作,对于深入推进法治延边建设,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决议(草案)》的内容与全国人大、省人大七五普法决议精神相一致,并借鉴了外地好的经验与做法,与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适应,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予以审议通过。

  内司委认为,“七五”普法要进一步增强全州公民的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在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让法律为广大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在普法内容上,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使宪法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实施精准普法。在普法对象上,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成长这一“关键时期”,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统筹协调好重点对象普法和全民普法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在普法方式上,注重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推动以法立德,以德润法,法德结合,实现法律和道德互促共进;切实运用好新媒体新技术,实现“互联网+法治宣传”的融合渗透。在组织实施上,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让执法者普法,让主管方负责;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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