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5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年初常委会重点工作部署,为深入了解我州基层社会治理现状,分析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成功经验,推动我州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常委会副主任李秀玉率领调研组,先后赴珲春、图们、汪清、安图等4个县(市),就全州村(居)委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实地考察、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围绕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建设、民主制度体系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平安体系建设等内容,深入部分村(社区)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代表家(站)等15个点位进行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调研表明,近年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符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的治理新路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稳步提升,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健全基层组织体系,筑牢治理根基。近年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会治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下,设立放权赋能、减负增效、物业治理、民生服务、“警地融合”、智慧治理6个专项工作组,并根据需要增设新兴领域党建、边境基层党建2个专项工作组,明确“专班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属地政府”三级责任体系,形成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合力。全州96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党(工)委书记负责的工作专班,形成“党委牵头、专班推进、基层落实”的一体化组织格局。各村(社区)均建立党组织,确保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州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不断壮大,发展新经济组织1253个、新社会组织528个,通过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实现全州有党员的1410家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全部建立党的组织,为基层社会治理增添了新活力。
(二)强化基层保障体系,支撑持续发展。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部署要求,制定全州关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若干措施的任务分工清单,逐条明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主要措施、完成时限,确保各项重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深入开展减报表、减APP、减陪会、减考核、减挂牌,以及让基层干部满意、让居民群众满意“五减两满意”行动,规范清理村(社区)活动场所挂牌标识,清除不规范外部挂牌2298块、内部挂牌1080块,共清除不合理证明事项403个,持续推动基层减负走深走实。加快基层智慧治理建设,推动我省基层数据“一张表”系统落地。采取“州编企用”“州编村用”方式,向基层投放事业编制1806个,已累计招聘基层治理专干1629名,其中乡村振兴治理专干1067人、社区治理专干562人,为乡村发展与社区服务注入鲜活力量,着力打造留得住、靠得住、能管用的基层治理专干队伍。
(三)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推动多元共治。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补选村(居)委会主任,通过法定程序实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孝老爱亲、邻里互助、公序良俗等优秀理念融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全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持续推动村(社区)事务规范化。在清单编制与治理实践中,注重健全民主协商、群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乡镇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村民社区和服务对象意见,确保清单契合民意、共识度高。在制度层面,修订出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工作规则》,将民主决策、信息报告、工作评价、信息反馈等4项制度固化下来,明确具体职责与议事程序。依托“三共四同”互嵌式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等载体,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全州设立32个基层治理观测点,建立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实现对治理成效的动态跟踪和民意实时响应。全州各级人大组织开展千名代表进千村(社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办好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等主题活动,引领各级代表深入村(社区)开展主题宣讲,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各级代表依托代表家(站)认真履职,深入有效参与基层治理,在开展法律宣传、参与议事协商、听取群众建议、解决基层难题等方面充分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优化基层服务体系,提升民生福祉。全面理顺乡镇(街道)履职清单,全州96个乡镇(街道)两批次完成清单编制任务。凝练后的基本事项、配合事项和上收事项“3张清单”履职事项280项。其中,基本履职事项平均110项、配合履职事项平均75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平均95项,上收事项占“3张清单”事项总数的33.92%,明确了基层哪些工作任务减下来,哪些人财物等资源放下去,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针对农村(社区)“一老一小”重点群体,结合结对共建工作机制,组织专业社工、退役军人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红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积极回应群众服务需求。强化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组建理论宣讲、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8类常态化志愿服务队,累计开展服务项目29000余个。重视新兴业态发展,谋划设计延边州新就业群体关爱服务具体措施,为新就业群体提供关爱保障。在原有的89个“暖心驿站”基础上,在延吉市试点开展“骑手关爱行动”,拓展69个“暖新服务点”,升级应急医药箱、应急雨具、免费测量血压血糖、汽车免费打气等服务功能,增加60家“暖新商户”,提供专属优惠和错峰折扣,设立“健康证暖新服务窗口”,切实解决新就业群体实际难题,形成“商户获流量、骑手得实惠、社会增活力”的共赢格局。
(五)夯实基层平安体系,守牢安全底线。立足我州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平安建设作为治理重中之重,系统纳入履职清单。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矛盾前端化解。着力构建党建引领“警地融合”治理体系,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通过组织融合、业务融合、阵地融合、资源融合、机制融合系统推进各项工作。公安系统以派出所所长进乡镇(街道)班子、社区民警进村(社区)“两委”、专职辅警或警务助理担任兼职网格员“三进”为抓手,实现动态覆盖,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工作。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实施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三所联动”调解室100余个,对接驻所人民调解员101人、驻所律师73人,高效化解疑难矛盾纠纷968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调研发现,我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同时,也发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体制机制仍需完善,协同治理效能有待提升。一是权责关系不够清晰。“上有千条线、下有一根针”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部分职能部门将工作任务下派到基层的同时,未能充分赋予相应的权限和资源,事权与责任不匹配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部门壁垒仍需打破。不同系统、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不畅,业务协同性不强,“条块分割”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整体治理效能的发挥。三是问责机制不健全。对参与综合性工作的单位,缺乏有效问责机制,导致出现参与单位“隔岸观火”情况,影响基层治理成效。
(二)基层基础保障仍有短板,治理能力存在差距。一是资金投入不足。基层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目前大部分县(市)因财政困难在此方面的投入相对有限,一些基础设施建设稍显滞后,服务水平难以提升。二是队伍力量薄弱。村(社区)面临事多人少的矛盾,专职网格员待遇普遍不高,职业吸引力不强,基层治理队伍流动性大,不利于日常工作开展;部分村(社区)干部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工作能力不足。三是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村(社区)基础条件薄弱,活动开展受限,未能完全成为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主阵地。
(三)矛盾纠纷化解面临新挑战,源头治理需加强。一是矛盾类型日趋复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物业管理、环境污染、新业态增加等新型矛盾纠纷增多,化解难度增大。二是化解手段创新不足。部分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有限,专业调解力量不足,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纠纷调解能力偏弱。三是风险预警能力不强。对潜在的社会风险洞察力、预见性不够,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风险监测、分析、预警的能力较弱。
(四)公共服务供给不均不足,精准化水平不高。一是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城乡之间、不同村(社区)之间的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品质存在差距。二是服务内容与需求脱节。提供的服务项目有时未能精准对接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特别是“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等的关爱服务供给不足。三是大数据应用深度不够。虽然部分地方进行了探索,但整体上“互联网+治理”“数字赋能”的水平还不高。
(五)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不健全,共建共治氛围不浓。一是多元主体参与度不均衡。政府部门在基层治理中仍然承担着主要责任,社会组织、企业和居民的参与度相对较低,未能形成有效治理合力。二是居民参与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居民对基层治理缺乏认识,参与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在参与过程中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三是智慧治理中的数据壁垒问题较为突出。多部门系统存在数据壁垒,基层网格信息分散在不同平台,跨部门业务协同比较困难。
三、对策及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基层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决策部署,明确了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目标和任务。延边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应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进行精准施策,不断提升全州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延边、幸福延边奠定坚实基础。
(一)强化党建引领,完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专班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属地政府”三级责任清单,推动党建与治理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基层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由州县乡三级党委牵头召开,重点协调跨部门、跨层级的治理难题,杜绝“隔岸观火”现象。二是打破部门壁垒。依托现有党建引领协调机制,推动放权赋能、智慧治理等专项工作组实体化运作,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清单和业务协同流程,明确数据提供责任和共享时限,逐步打通公安、民政、综治等重点部门信息系统。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将基层治理重点任务纳入各地年度绩效考评,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治理任务落地见效。
(二)夯实基层基础,筑牢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的支撑保障。一是加强人才引留。出台我州基层人才专项引进政策,给予住房、补贴等优惠,吸引高校毕业生、专业人才投身基层治理。构建分层分类培训体系,针对基层干部开展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专题培训。拓宽基层干部晋升渠道,建立“定向招录”“优先晋升”机制,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选拔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力度,提升基层岗位吸引力。二是强化经费保障。针对各地反映经费紧缺的实际,建议各级财政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力度,有效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社区工作经费,整体提升村(社区)工作水平,努力增强村(社区)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能力。三是推动阵地提质增效。抓好新一轮全州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加强后备力量培养。制定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升级三年计划,重点改善落后地区活动场所条件,因地制宜建好服务阵地。整合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代表家(站)等资源,打造集议事、服务、调解于一体的“治理综合体”,杜绝形式化挂牌问题反弹。
(三)健全矛盾化解体系,提升源头预防、多元调处、应急处置的能力水平。一是强化源头预防。建立乡镇(街道)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备案制度,未经评估不得实施。组织干部定期入户走访,提前发现化解矛盾隐患。二是创新调解机制。扩充“三所联动”调解室覆盖范围,聘请退休法官、律师、村(社区)有威望的人担任特邀调解员。针对物业管理、环境污染等新型纠纷,组建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持。发挥全州人大代表作用,推动代表家(站)与调解组织结对共建。三是提升应急能力。编制全州村(社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手册,明确先期处置流程。在重点边境村(社区)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点,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综合演练。
(四)优化公共服务,推进资源整合、智慧赋能、精准高效的服务供给。一是推动服务下沉。编制全州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清单,积极推进社保、医保等高频事项基层可办率100%。推广“暖心驿站”典型模式,拓展助老就餐、智能养老、儿童托管等普惠服务。二是推动基层减负。针对“指尖负担”反弹问题,定期排查工作群和线上留痕要求。严格对标《吉林省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准入办法(试行)》规定,通过基层观测点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管,切实为基层减负。三是推动数字赋能。建设州级基层治理数据库,归集公安、民政等重点部门基础数据。开发统一的网格服务APP,实现信息采集、事件处置一网通办。
(五)激发社会活力,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治理共同体。一是强化帮扶机制。实施“一线工作法”,优化“双报到”对接方式,丰富活动平台、强化典型引领,建立“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党员接单、群众评单”工作模式,推动在职党员作用发挥。二是创新参与机制。全面推行“居民议事厅”等协商形式,规范议事协商流程,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挖掘群众的积极主动性。完善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办法,探索“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三是深化共建共享。搭建全州村(居)委会与社会组织、志愿者合作平台,出台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如设立公益创投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社区服务,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