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5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更是确保边疆地区长治久安的战略工程。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安排,常委会调研组对全州开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调研工作情况
此次调研监督与县市人大协同联动,同步开展工作。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林松副主任的带领下,深入延吉、珲春、敦化、图们等县市,走访基层单元,联系人民群众,收集典型案例,广泛听取基层工作意见。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部分职能部门职责不清、相关部门之间衔接不畅等问题,调研组起草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力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框架协定》,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8月28日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多元解纷监督工作推进会议,19个多元解纷主要职能单位负责同志共同签署这个文件,进一步明晰各职责单位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推动部门间聚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工作协同。调研组还会同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共同发布《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进一步发挥退休法律工作者作用的倡议书》,深入挖掘司法资源,汇聚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推进我州多元解纷工作。
调研监督工作得到了常委会主要领导的重视和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的有力配合。蔡红星主任多次过问工作情况,参加多元解纷监督工作推进会议并对全州多元解纷工作提出要求;州委政法委、州委社工部有关领导积极参与,给予工作指导;县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调研监督,注重调研质效,推动监督走深走实;各行业、各部门积极反映多元解纷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一大批多元解纷优秀案例,调研组选择40余件优秀案例汇编成册,为各级各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工作参考。
二、多元解纷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延边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将总书记殷殷嘱托转化为高效能社会治理的不竭动力,深化“枫桥经验”的延边实践,在多元解纷工作中取得了好的成效。
(一)多元解纷工作有力有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和各级司法机关、群团组织主动对标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为性行业调解联系工作体系,构建起多元化解纠纷大格局。目前,全州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594个,专业性调解组织72个,形成了健全的调解组织架构,去年共组织开展各类排查22747次,调解各类纠纷7897件,调解成功7788件,调解成功率98.6%;全州法院对接156家调解组织,495名调解员入驻调解平台,诉前调解案件23226件,调解成功率达96.96%;检察机关办理刑事和解案件203件,司法救助案件132件,民事支持起诉促成当事人和解59件,行政化解实质性争议96件,一大批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有力维护了全州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创新。各县市综治中心推动一站式解决问题,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人社等部门实现100%常驻,民政、农业农村、妇联、法学会等16个主管部门和群团组织排期轮驻,人民调解组织、心理服务机构等8个社会组织因需进驻,形成了多方联动、优势互补、体系作战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实现群众各类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集约效应。州总工会创新建立“一函两书”工作机制,协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力地构建起和谐的劳动关系。州司法局创新建立的延边州新型法律服务综合体,选择201名优秀律师分类组建法律专家库,建设了100个联动调解工作平台;法学会在全州建成301个基层服务站点,化解矛盾纠纷1.2万余件;州卫健委针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专门建立摸排机制,加大随访评估;州法院审调前置,推动县市民商事法官全部入驻综治中心;州和县市人社局成立一站式调解中心,一站式提供政策咨询、协商和解、指导调解、仲裁申请服务;各基层单元不断探索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出乡村、社区一大批好的经验,如延吉市延虹社区“安馨调解室”,融合“情”“理”“法”“四心”调解办法,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与关系修复;延吉市进学司法所创办首家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以专业调处推动物业纠纷从“对立冲突”向“协商解决”转变,这些不断推出创新举措,大大方便了群众的解纷诉求。
(三)多元解纷协同取得成效。各级各部门聚焦多元解纷“一盘棋”工作理念,不断深化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警民联调等衔接机制,努力构建多元解纷工作协同。州司法局联合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出台“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文件,去年通过“三调联动”化解纠纷1377件;州法院与州妇联携手设立延边首家“巾帼维权之家”,与州侨联成立全省首个涉侨纠纷工作室,扎实推动相关领域解纷工作;检察机关推动建立“检察+N”解纷机制,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解等工作机制,与司法局、律协、人民调解委员会紧密协作,创新打造“刑事和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工作模式,有力促成一大批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协同州律协聚焦解纷一线,探索实施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构建起基层解纷司法服务工作的保障阵线;公安局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社区创建为引领,推动“警格”“网格”深度融合,联合街道社区打造出“雨荷”“龙小警”“枫桥驿站”等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平台,这些多元解纷工作的协同探索,成为我州治理体系现代化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四)多元解纷深化智慧赋能。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积极探索科技赋能,推动引入智慧调解,大大便捷了多元解纷工作。州和县市政府积极构建立体化维权网络,推动239家ODR企业入驻全国12315平台,企业自主处理投诉232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3.5万余元,实现了消费纠纷化解“全域覆盖、源头治理”。全州法院拓展解纷路径,积极推进在线诉调对接,已完成与11家合作单位对接工作。各县(市)纷纷开发线上智能化解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一键”解决问题。龙井市在梨园街道“梨小二”智慧治理服务平台,接听热线750余个,化解矛盾纠纷107件,深受群众好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矛盾纠纷日趋多元,涉及主体广泛、利益诉求多样、舆情风险高发,基层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多元解纷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多元解纷社会认可有待提升。当前,全社会矛盾纠纷总量还呈上增趋势,去年全州法院审理案件 5.8万余件,总体案件量仍呈上升态势,案件总量大、定纷止争难的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高度重视。主观上,社会公众普遍认为诉讼具有权威性、规范性、终局性等优势,出现矛盾纠纷更倾向于直接诉诸诉讼“一站式”解决,而调解、仲裁、行政裁决以及其他非诉讼程序因接受程度受限,则使用较少。客观上,各类调解组织尤其是基层调解组织,普遍面临着“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窘境,在人员配置、职能分配和经费保障上与日益复杂多样的矛盾纠纷不匹配,解纷能力和实效仍然不足。行业调解组织不健全、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比较突出,不足以承载当前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
(二)多元解纷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基层治理不是“独角戏”,而是“大合唱”。调研中发现,多元解纷各个渠道之间的有机结合还不够。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部门或组织之间依然存在职责不清、协调困难等问题,部分单位之间建立了衔接机制,但在运行中仍然存在联调联动配合不够密切、效率不高的情况。解纷信息化平台建设仍然滞后,解纷主体之间沟通密切度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尤其是在纠纷调解的力量联动、纠纷联排、资源联通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多元解纷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调解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参差不齐。调解员队伍建设区域间不平衡、行业间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社会调解组织仍然存在组织松散、人员变化大、人才短缺问题。个别工作人员的执法司法理念、业务能力与多元化解纠纷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一些优势的社会解纷资源利用不够,如广大退休法律工作者在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中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四)多元解纷保障措施有待强化。虽然各县市将多元解纷工作经费单独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但大多数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经费不到位或不足,调解员调解案件补助和补贴标准偏低,还存在律师或调解员无偿参与案件调解的现象。智慧解纷普及程度不高,在线解纷平台建设仍处在探索阶段,需以政策面支持推广普及。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根据调研发现的问题,调研组通过召开多元解纷监督工作推进会议,在深化协作机制、调动社会资源等方面进行了推动,同时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提出一系列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州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作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提出要“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州委十二届九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各行业、各部门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州委的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找准本行业、本部门在多元解纷工作中的着力点,积极参与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格局之中,创新发挥好工作职责和社会作用,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持续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落到实处。
(二)聚焦主体责任,抓实工作落实。一是严格依法履职。2020年7月吉林省出台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推动全省多元化解纠纷在法治框架下进行。各行业、各部门要坚持高位统筹,对照条例要求完善责任体系,自觉履行条例规定的工作职责,落实预防、化解、疏导、稳控等工作要求,加强多元化解纠纷能力建设。二是强化宣传引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吉林省多元解纷条例和多元解纷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增强宣传实效,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发挥典型作用。各行业、各部门都要注重发掘和总结本单位、本系统涌现的多元化解纠纷优秀案例,讲好“多元化解故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释理,为多元化解纠纷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化解纠纷工作水平。
(三)坚持协调配合,凝聚解纷合力。一是健全对接机制。坚持“一盘棋”理念,构建条块结合、协同联动的排查机制,深化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警民联调等衔接机制,确保建立的协作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以及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纠纷,实行统一指挥、综合协调、部门联动、快速处置。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三是规范调解工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发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作用,提高调解协议强制性效力,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四)创新履职方式,提升解纷质效。一是要充实基层力量。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聚焦村屯、社区、小区以及企业、学校、卫生机构、基层站所等与人民群众高度关联的一线,建强基层治理组织,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推动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资源下投。二是持续深化源头治理。强化“预防和化解相结合”,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注重由“抓末端、治已病”向“抓前端、治未病”转变,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三是注重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多元解纷的好方式好方法,注重将已在社会具有一定认可度的工作模式加大扶持力度,打造成解纷工作品牌,持续扩大其影响力。总结现有调解组织介入新就业形态纠纷调解经验,推动新就业形态调解组织建设。
(五)抓好资源统筹,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全力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各方解纷资源要向综治中心聚力,以“大整合”思维破除体制壁垒,完善“中枢牵引、多维联动”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让县市综治中心功能作用真正强起来、实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有地方“找说法”“解心结”。二是扩大解纷工作社会参与。鼓励退休法律工作者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多元化解纠纷。推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与多元解纷相互交融,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发展专职调解员队伍。采取“同堂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调解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是依法落实保障措施。依法落实办公经费和工作经费保障责任,为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支持在线解纷平台建设,推进现代科技与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信息畅通、数据融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